4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明確了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發展的制度框架,有利於完善多支柱養老金體系。為了支持個人養老金制度試點,各相關部門應制定和優化落實意見的具體政策措施,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養老金體系改革中的作用。
近年來,由於制度贍養率逐漸提升,基金結餘減少,中國基本養老保險面臨一定的可持續發展壓力。加快發展第三支柱,實施養老金體系結構性轉型,可以促進基本養老保險可持續發展。
個人養老金制度框架基本成型
《意見》明確了個人養老金的參加範圍、制度模式、繳費水平、稅收政策、投資與領取、信息平台以及運營和監管,初步搭建起個人養老金運行的制度框架。
第一,建立賬戶積累的制度模式。這有利於短期儲蓄向長期養老資產轉化,集聚長期養老資金,對衝人口老齡化背景下儲蓄率和投資率下降影響經濟增速的不利影響。
第二,擴大參與的金融機構與產品範圍。第三支柱覆蓋的範圍將逐步拓展至包括商業養老保險、基金產品、銀行理財、儲蓄存款等適合投資的金融產品。擴大參與的金融機構與產品範圍,有助於促進個人養老金賬戶市場的競爭,豐富產品形態,從而增加公衆的選擇權,提高個人養老金賬戶市場的運行效率。
第三,明確稅收激勵政策。從國際經驗以及我國之前的試點看,稅收優惠政策有利於提升需求與參加積極性,擴大第三支柱覆蓋率。
第四,建設第三支柱制度和管理服務信息平台。目前尚沒有建立面向各金融行業的統一信息平台。個人稅收遞延商業養老保險試點使用保險業的“中保信”平台系統,與稅務系統、商業保險機構和商業銀行對接,提供賬戶管理、信息查詢、稅務稽核、外部監管等基礎性服務。而基金業提供第三支柱產品將使用行業內現成的“中登公司”賬戶平台,與商業銀行、稅務等信息系統進行對接。銀行業提供第三支柱產品,將可能使用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系統。多平台帶來一些問題:難以公平合理地為不同行業分配稅延比例,提高居民參加第三支柱的操作成本,削弱了第三支柱賬戶的唯一性,加大了稅務部門跟蹤、監管以及結算成本。為避免重複建設,充分利用已有平台建設成果,通過數據對接,建立面向所有金融行業的統一的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平台,與稅收管理系統對接,可以為金融機構參與第三支柱提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