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為新冠肺炎疫情,龜鱉牛蛙等兩栖動物是否屬於野生動物、人工養殖的能否繼續銷售、食用,牽動著近兩百萬從業者的心。3月5日,農業農村部官網發布《關於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革除濫食野生動物決定的通知》,明確中華鱉、烏龜、牛蛙等列入《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物種和農業農村部公告的水產新品種兩栖爬行類動物,按照水生物種管理。這意味著,它們不列入禁食野生動物名錄。
中華鱉“解封”,讓甲魚養殖戶吃了一顆“定心丸”,但在當前疫情形勢下,甲魚市場銷售行情如何?養殖戶們如何應對?三湘都市報記者就此進行了走訪。
【回應】龜鱉牛蛙等既可養殖也可食用
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衆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稱《決定》),確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制度。
但上述決定并未明確禁食野生動物具體名錄,讓不少養殖戶與吃貨們憂心。深圳日前將經人工繁育飼養的龜、甲魚等野生動物列入禁食名單,更是引發社會和業界爭論。與吃貨們的口腹之欲相比,養殖戶們的擔憂更加迫切,因為他們所養殖的物種一旦被禁食,自己將何去何從?
通知指出,各地農業農村(漁業)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明確水生野生動物管理對象、管理範圍和管理要求。通知要求,對於列入《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的物種和農業農村部公告的水產新品種,要按照《漁業法》等法律法規嚴格管理。中華鱉、烏龜等列入上述水生動物相關名錄的兩栖爬行類動物,按照水生動物管理,不列入禁食範圍。
3月5日下午,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召開新聞發布會,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局長張顯良在發布會上也表示,《野生動物保護法》、全國人大相關決定以及有關解讀講的都很明確,魚類等水生野生動物不列入禁食範圍,包括中華鱉、烏龜在內的絕大多數養殖龜類和蛙類中的牛蛙及美國青蛙兩個引進種可以養殖、食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