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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野生動物禁食令,要細化名錄做好銜接
http://www.CRNTT.com   2020-03-11 18:26:09


山東省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上,手寫的准許馴養繁殖種類。(圖片來源:新京報 受訪者供圖)
  2月24日,《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衆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正式施行,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竹鼠作為“三有”保護動物亦在本次禁食行列,竹鼠養殖業從業人員均持觀望態度,但有養殖場老板表示,每日喂養竹鼠消耗近2萬元,不知何去何從。

  新冠肺炎疫情凶猛,中間宿主很大可能是野生動物,輿論對食用野生動物的義憤不難理解,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確有必要。然而,全面禁止野生動物交易,卻不是一個禁字就能了事,需要“一條龍”的配套措施,防止產生更多新的問題。

  首先,野生動物禁食令的順利執行,需要及時出台可食用的禽畜及動物名錄,以免因政策不明造成誤傷和不必要的損失。我國的動物養殖業十分發達,絕大多數是用於食用,比較常見的有田雞、甲魚以及近年來十分受歡迎的竹鼠等,上下游產業鏈牽連甚廣,不僅有專門的養殖場,也有專門的食肆,尤其是以牛蛙為主營食物的食肆近年來在城市中大為紅火。

  此前,由於政策不明朗,一度引發牛蛙、甲魚將被禁食的猜測,深圳推出的禁食條例征求意見稿,沒有將人工繁育和飼養的龜、甲魚、蛇和田雞等列入可食用範圍,更令疑慮加深。這才有了說法。但要全面禁食野生動物這一政策成立,不能靠每一種動物單拎出來發通知,應盡快出台清晰詳盡的“白名單”,立法、執法才能有所依據。

  其次,對於竹鼠等有正規養殖業及經過成熟檢疫系統的人工養殖“野生動物”,“一刀切”禁食的做法仍有待商榷。野生動物傳播病毒的風險,主要在於未經檢疫。多年來,法律上受保護的真正的野生動物,現實中一直被狩獵、食用,禁而不止。如果不加強相關監管和檢疫防控,也不為養殖業“善後”,一味擴充禁食名單,不僅不能保證安全,還可能將大量被人工養殖動物占據的市場推進灰色地帶,讓人工養殖的動物成為“野生動物”甚至被真正的野生動物替代,反而會增加病毒傳播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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