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堅持改革引領,強調改革是活力之源,與全面深化改革思想關於改革地位和意義的論述內在契合。習近平同志擔任總書記後的第一次國內調研去了中國改革開放前沿地區的廣東,宣示將改革開放繼續推向前進的堅定決心,凸顯了改革在習近平總書記治國理政中的重要地位。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改革開放是當代中國發展進步的活力之源,是我們黨和人民大踏步趕上時代前進步伐的重要法寶,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由之路”“是決定當代中國命運的關鍵一招,也是決定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關鍵一招”。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先後對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全面從嚴治黨作出了部署,形成了“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其中第一個部署的就是全面深化改革。這與他在浙江工作期間對改革重要地位和重大意義的論述是完全一致的。“八八戰略”將深化改革擺在首要位置,作為加快發展的根本動力,引領浙江以改革促發展的生動實踐,為黨的十八大後把全面深化改革優先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提供了重要的地方經驗。從“浙江活力之源”到“當代中國發展進步的活力之源”“必由之路”“關鍵一招”,兩者雖層面不同,但內涵一致、邏輯相通,前者是後者在省域層面的體現,為後者提供了重要的地方實踐啟示。
2.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站在群眾立場抓改革,與全面深化改革思想關於改革的價值取向內在契合。在改革的價值取向上,習近平總書記始終以堅定的群眾立場推進改革,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改革價值取向不能變”納入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必須始終堅持的“三個不能變”原則之中,強調“引導廣大幹部群眾共同為改革想招、一起為改革發力”,強調“老百姓關心什麼、期盼什麼,改革就要抓住什麼、推進什麼,通過改革給人民群眾帶來更多獲得感”“切實做到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應”“把是否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是否給人民群眾帶來實實在在的獲得感,作為改革成效的評價標準”。這與他在浙江工作期間提出的改革立場在根本價值取向上是一以貫之的。在浙江工作期間,他堅持群眾立場抓改革,強調要“尊重群眾的首創精神”“讓廣大人民群眾充分享受改革發展的成果”,探索建立為民辦實事長效機制等。這些觀點和做法,體現了鮮明的以人民為中心的改革價值取向,是習近平同志強烈的群眾意識、真摯的為民情懷在改革領域的具體體現,與黨的十八大後習近平總書記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推進全面深化改革是一以貫之的。
3.堅持以經濟體制改革為重點,全面系統、整體推進各領域改革,與全面深化改革思想關於改革的布局和路徑內在契合。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同時要提高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覆蓋各領域各方面,提出了清晰的改革路線圖和時間表,制定了全面詳細的改革項目方案。在浙江工作期間,習近平同志基於對浙江改革發展宏觀背景、時代條件和歷史階段的準確判斷,對新時期浙江改革提出“四個推進”的要求,以經濟體制改革為重點對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等各個領域改革都作出了相關部署,全面系統、整體推進的改革思路已經形成。從省域層面的“全面系統、整體推進改革”到全國層面的“全面深化改革”,雖然改革的領域範圍、具體內容和複雜程度不同,但對改革的全面性、系統性、協同性、整體性要求是一以貫之的。
4.堅持問題意識、實效導向,穩妥處理改革中的重大關係,與全面深化改革思想關於改革的方法論內在契合。黨的十八大後,習近平總書記針對“怎麼推進改革”,強調要樹立問題導向,指出“改革是由問題倒逼而產生,又在不斷解決問題中而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他還指出,要注重“推動頂層設計和基層探索良性互動、有機結合”的改革方法,強調“打通改革推進的‘最後一公裡’”的效果導向,提出全面深化改革要處理好整體推進與重點突破等“五大關係”,提出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這些關於改革的方法論理念,在習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間推進改革的實踐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在浙江工作期間,習近平同志提出並應用了許多科學的改革方法。他強化問題意識,注重倒逼機制,重視改革試點,狠抓督查落實;注重經濟體制改革的率先突破,始終把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兩只手”的關係作為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關鍵環節;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改革與開放、改革與規範的關係;辯證認識、妥善處理影響改革推進的破與立、動與靜、內與外等重大複雜關係。這些改革方法理念,為黨的十八大後形成系統科學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方法論提供了重要的理論與實踐基礎。比如,從改革與規範關係,到改革與立法關係;從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係,到蹄疾步穩推進改革等,兩者內涵是基本貫通的、邏輯是完全契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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