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25日電/小劉參加公司組織的拓展活動,去昌平區的某射擊莊園射擊。在實彈射擊時意外中槍身亡。當時到底發生了什麼,至今對射擊場和家屬來說都是個謎。小劉父母認為射擊場培訓不到位、保護設施不完善、應急措施疏漏,遂將北京某狩獵俱樂部有限公司及其下屬的射擊場訴至法院,要求兩被告支付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共計223萬餘元。
今天上午,該案在昌平法院開庭審理。在法庭上,被告方要求追加小劉單位為共同被告,還請求法院查證死者是如何被擊中身亡的。證人則表示,“事發時槍被綁在繩子上,小劉打完本能地往後退,但槍還在晃。”
原告射擊場實彈射擊獨生子不幸身亡
原告劉先生夫婦訴稱,2014年5月17日,他們的兒子小劉和同事一起去俱樂部的射擊場射擊。
到達射擊場後,沒有工作人員對他們進行任何射擊培訓和講解。
小劉第二個進入射擊室,工作人員沒採取任何防護措施,也沒告知其注意事項,就直接把手槍遞給小劉,讓他射擊。後小劉不幸中彈倒地,胸口出血。
小劉受傷後,射擊場沒有採取任何醫療措施,沒有醫護人員對他進行搶救,甚至連一輛能馬上送其去醫院的車都沒有。因耽擱時間太久,小劉主動脈破裂搶救無效死亡。
劉先生夫婦表示,他們只有小劉一個孩子,兒子的死給他們帶來巨大的傷害,身體和精神狀態也每況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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