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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美國制度下小人物:妓女如何統治男人的世界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11-05 11:31:38


 
  如果比奴隸工作更辛苦,自由有什麼用?

  在《叛逆者》中,撒迪厄斯.拉賽爾描述了美國國父們最希望看到的美國人:

  “約翰.弗里曼每天天沒亮就起床,一周七天都是如此;洗漱一番後,他就立刻出門去工作。他工作刻苦到了身體承受的極限——不管什麼工作,也不管報酬多少,總是一天幹到晚。他只有讓身體複原,以及禮拜日上教堂這些必要的時候,才停下歇息。勞作12個小時或者14個小時甚至16個小時後,他低著頭,立即回家。他既不抽煙也不喝酒,還不跳舞。他只和妻子發生性關係,而且只以繁衍後代為目的,從來不為了歡愉。天還沒亮,約翰的妻子克萊麗莎.弗里曼就與丈夫一起起床。然後,她就忙著做飯打掃衛生,操持家務直到晚上吃完晚飯後不久上床睡覺。她從頭到腳裹著樸素、老氣、沒有形狀的衣服。她的整個生活就是以丈夫和八個孩子為中心。可以肯定,她的性生活從來都與愉悅無關。”

  這是一對“模範”的美國夫婦,他們以前是美國南部的奴隸,後來被解放而成為自由民——顯然,他們已經成功轉換了身份並成為美國價值的踐行者。

  但是,約翰.弗里曼夫婦的生活,是“存天理,滅人欲”的典範,這樣的生活顯然毫無人生樂趣可言。作者描述了前奴隸和白人變得不自由的景象——在經濟上受到奴役,在法律上居於次要地位。內戰結束後,400萬奴隸獲得了自由,但是他們被告知,自由人必須勤奮工作,“這些獲得自由的奴隸,生平第一次因為不工作而成為‘壞人’。”在這裡,作者為奴隸們被解放後喪失不工作的自由而鳴不平。“在喬治亞州某種植園工作的一位前黑奴向他的北方老板問了一個好問題:如果比當奴隸的時候工作更辛苦,那麼獲得自由有什麼用呢?”許多人為雇主工作時偷奸耍懶,一味要求漲薪。對此,許多州頒布了《黑人法》,逮捕那些沒有工作和流浪的黑人。直到1866年,國會先後通過了《民權法案》和《自由民局法案》,後者可以使得自由民局廢除依據《黑人法》強迫獲得自由的奴隸簽署的任何工作協議的權利。在作者看來,如果沒有不願工作的叛逆者,“我們都只會像約翰.弗里曼及其家人那樣生活。”

  “壞人”越多,自由越多

  此外,作者展示了愛爾蘭、意大利和猶太裔移民融入美國的過程。這些移民給美國帶來了節奏複雜、風格多變的搖滾、嘻哈等流行音樂,以及被視為“墮落”的包括迪斯科在內的各種舞蹈。最終,這些被視為另類的族群,以及非裔美國人,全都融入美國,變成了真正的美國公民。不僅如此,妓女引導了化妝和服裝的最新潮流,女工們對新潮服裝的追逐使得時裝業高速發展……在作者看來,“叛逆者不僅使得違禁的樂趣成為了可能,而且變得真實……當社會秩序的守衛者想把他們鎮壓下去的時候,就讓我們站在叛逆者一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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