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彭宇案”的判決對社會風氣影響之大出人意料,此後發生在各地“遇難不救”的實例,無不都將源頭追索到“彭宇案”身上來。而實際上所謂的道德滑坡,顯然並不是自“彭宇案”開始的,只是“彭宇案”客觀上所起到的惡效應太大,成為人性蒙灰、文明蒙羞的代表性事件。
用雙手接住墜樓兒童的“最美媽媽”吳菊萍,救下跳橋少女的“最帥交警”王靜,小悅悅事件中出現的“最美婆婆”陳賢妹……網民用一個個“最”字來力挺那些敢於救人的普通公民,試圖洗刷那些因救人而蒙冤的實例帶給整個社會的恥辱,但這種美與醜、善與惡的較量,多停留在道德層面,拼命地表揚和用力地鞭撻,除了樹立一個更鮮明的對立面之外,對提升社會“道德濃度”方面,效果並不明顯。因此,小悅悅事件之後,有很多人發出了將“監護不力”、“見死不救”入罪的建議,具有強力約束效應的立法,或能給不斷下滑的道德裝上“刹車片”。
在這樣的背景下,“撐腰體”的流行能起到什麼效果,不會有具體的體現,它雖是一種鮮明的態度、有力的觀點和不錯的建議,但目前更多還停留在娛樂的層面上,不排除真有大學或別的一些單位,為救人蒙冤者提供幫助,但受不同個例存在差異等複雜因素影響,以及資金來源和使用等方面的約束,這樣的救助不可能被推而廣之,想保障好人、好事能理直氣壯地當起來、做起來,最終還得依靠法律法規的建立與完善,比如對誣陷救人者進行懲罰等。
“娛樂”也好,建議也罷,“撐腰體”會像其他網絡文體一樣,熱鬧一陣之後被逐漸淡忘,但希望這個語體的創造者、模仿者和傳播者們,都記得自己這個或沉重或隨口言說的承諾,在有符合條件需要幫助的人出現時,能夠盡自己所能弘揚善行、傳遞善意。人人都如此,社會風氣自然會改觀,這也不枉“撐腰體”流行一時所作出的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