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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規則被“廢棄”後!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9-07 14:24:30  


  作者:花玉喜 江蘇連雲港 教師

  政府投資建好的高速公路,在隨後“招商引資”中,國有資產越變越少。湖南高速公路在招投標、轉讓收費權等諸多環節中,潛伏許多怪現象(2010年8月31日人民網)。

  一次招商“送出”7億元:2003年已建成的益常高速沒有競標、評估。湖南省交通廳代替業主湖南高速公路建設開發總公司行使轉讓權,作“招商引資”項目,以17億元將30年收費權轉讓給民營控股中國瑞聯實業。在瑞聯實業收費5年後,2009年11月底,湖南交通系統宣布,以18億元買回益常高速剩下年限收費權。瑞聯在益常高速收費收入已超6.2億元。瑞聯實業購買收費權還有數億元一直未到位。可在“招商”名義下,這一賣一收間,湖南省交通廳等於拱手送給瑞聯實業7億多。湖南省交通廳如此急匆匆地越俎代庖究竟要幹什麼呢?有一點可以肯定,反正送出的是國有的,肥了的是個人的。中國政法大學研究員陳傑人認為,按企業國有資產法規定,這起交易當屬無效,應予糾正。不過,那是法律,我們有多少法律當官的堅決不執行,老百姓有啥辦法?競標、評估程序被“廢棄”;企業國有資產法被“放棄”;“招商”被篡改為背後“交易”?如說這背後無“貓膩”;“官信”民不信! 

  行政協調“更改”投標結果:2008年湖南省對京珠複線岳陽至望城段、岳汝高速岳陽至平江段組織公開招投標。香港上市公司保利達控股國際有限公司,擊敗交通運輸廳下屬湖南高速公路建設開發總公司中標。湖南省交通運輸廳拖延數月不簽投資協議,且要求保利達先將岳陽至平江段轉給湖南高速投資集團。工程招投標的本意是為了公平競爭,避免暗箱操作,避免腐敗。人家中標,你卻逼人轉讓,這就是強權,他們就是公開的不按規矩出牌,你能奈何?省交通運輸廳是項目招標人,還是行業主管部門。說白了,他們就是要用強權代替“招投標”,保利達只能接受他們違規要求。“公開招投標”是做戲;國務院條例他不理。如此更改招投標結果,明顯違反國務院《收費公路管理條例》。這樣的工程招投標還有什麼意義,還能如何避免腐敗?中國有個特色:一切陽光下操作的政策、法規都成為幌子,政府官員就是不執行,實質內容被全部篡改。他們只要“陽光”的名義,不要“陽光”的實質,因為不篡改就無法舞弊,就無法謀私。他們敢於公開拒絕規則,是因為他們有權,沒有誰按規矩管他們,上級部門知道了也是裝聾作啞,背後根源你想吧?如此久而久之,一切政策、法規在官員眼裡是“兒戲”,失去了程序正義,還談何公正,還怎麼能公正?陳傑人等專家指出:按規定更換投資者應重新公開招投標;未通過法定程序,行政部門無權撤銷第一次招投標結果。不知專家們是真傻還是假傻?政策法規在多少官員眼睛裡早已變異為“忽悠”的道具! 

  收費20年變30年:按國家《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全資投建高速公路,收費不超過20年。而變成“招商引資”項目後,收費年限則可延長至30年。一條路從高速開發總公司轉到高速投資集團名下,是“父親”轉給“兒子”的關係,算什麼“招商”呢?“其實就是把左口袋的錢,挪到右口袋。”這一玩“障眼法”,《公司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兩法規又被突破。可給高速系統增加上百億元收益,這中間不知可為管理層謀得多少私利?可廣大的社會公眾利益將嚴重受損。

  今天,我們的國家有多少非常好的政策法規,在執行中被管理層完全扭曲變異,成為灰色利益集團相互勾結謀私的工具,政策、法規的嚴肅性、公正性大打折扣。法律荒廢、政策扭曲,中央宏觀政策被中間層堵塞,這將嚴重動搖國家政權基礎,這樣的現象不是很可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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