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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古城收費:政府力主 與民爭利

http://www.CRNTT.com   2013-05-14 11:43:10  


鳳凰古城位於沱江上游“沱江泛舟”的公家船只。 (人民網記者 常紅)
  中評社北京5月14日訊/5月10日,鳳凰古城收費滿一月,據報道,古城遊客數量大幅下降,僅為去年同期六成左右,但鳳凰景區的門票收入並未減少,因散客減少,小商鋪生意慘淡,受影響特別大。鳳凰縣嚴重依賴旅遊經濟,政府只在乎門票價格後的經濟利益,最終也成為“與民爭利”的最大贏家。(詳見鏈接)  
  
鳳凰收“進城費”不合理  
 
  鳳凰縣“閉門收費”的行為是反市場的管制措施,用行政手段阻礙人口自由流動,侵犯居民的通行權

  財經作家蘇小和在專欄《鳳凰古城還會有大麻煩》中將鳳凰縣政府“圈地收費”的行為定義成“將城市這個古老的公共自由秩序,通過行政手段變成必須用貨幣來計算的市場秩序。”“任何意義上的城市的興起,都是人口自由流動,自由遷徙的結果,毫無疑問,任何城市發生和發展的原因,也是人口自由遷徙”。“所謂自由,既是指每個人自由進出這座城市的權利與機會,也是指每個人進出這座城市的時候理所當然享受到的一種免費待遇”。這是城市的自然意義,也是城市的法理意義。

  將鳳凰古城“圈地收費”,是一種絕對意義的反市場的管制措施,為了獲取門票收入,鳳凰縣政府把整個城市包起來,每個人都必須留下買路錢。不能設想,當你去一個城市,竟然要事先購買一張城市的門票。對於一個公共空間,關起門來收費,很然影響了當地居民的正常生活。 

  古城內,既有公共旅遊資源,也有所有權屬於私人的店鋪、住家,用行政性手段,將私人財產置換成公共財產,是對市民的財產性收入的剝奪

  與那些單獨的文物古跡和自然風景區不同,鳳凰古城是一種典型的“社區型景區”,是公共空間,絕非“文化名勝”這麼簡單。其性質首先是社區和城區,然後才是景區。古城內,既有屬於公共資源的景點,也有相當的店鋪、住家的所有權屬於私人。

  鳳凰縣政府在考量旅遊資源的同時,完全無視生活在鳳凰古城所有市民的私人財產權利,用一種行政性的手段,將所有的私人財產悄悄地置換成政府公共財產,剝奪了每個市民的私人財產的利潤索取權。(蘇小和,《鳳凰古城還會有大麻煩》)在眾多市民構成了古城收益主體的情況下,政府和投資公司坐享門票收益,實際上侵犯了古城內民眾的財產收益權諸多權利,是對市民的財產性收入的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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