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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5斤芹菜罰款6.6萬元,行政處罰要合法適當
http://www.CRNTT.com   2022-08-31 18:35:43


  據央視報道,近日國務院督查組接到群衆反映,陝西榆林一個體戶因賣5斤芹菜被市場監管部門罰了6.6萬元,引發熱議。

  “賣5斤芹菜罰款6.6萬元”被廣泛關注,大概有三個原因,一是“天價罰款”在處罰上過罰不當,二是7斤芹菜拿2斤做抽樣比例不小,三是一個月之後才出結果時間太長。為維護市場秩序,保證消費者健康權益,對市場進行監管,對問題商品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無可非議。但是,行政處罰不能肆無忌憚、罰款不能漫天要價。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但是,在這次處罰中,我們只看到了“你這芹菜不合格”“票據丟了”,沒有看到“程度相當”的“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因此,這個處罰的“合法性”讓人質疑。7斤芹菜拿去2斤做抽樣,一個月之後才出檢測報告,這也很難說合理,因為這不是什麼複雜的檢測,應該很快能出結果。快速檢測、快速出結果,才能防範剩餘芹菜賣出,即使賣出也可迅速追回。一個多月過去了,賣出的芹菜早被吃完,處罰再重還有什麼效果?而且,這樣的案例還不少,查閱榆林市市場監管局2021年以來食品類行政處罰台賬發現,針對小微市場主體的50多起處罰中,罰款超過5萬元的就有21起,而他們的案值只有幾十或幾百元。

  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增加了“沒有主觀過錯不罰”,明確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不予行政處罰。同時,還增加了“首違可以不罰”,規定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旨在讓行政處罰更加規範更有公信力,避免濫罰現象發生。執法不能只講力度沒有溫度,在維護市場秩序的同時,更要為小微主體的生存創造良好的環境。“賣5斤芹菜罰款6.6萬元”事件表明,某些行政機關對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的理解和落實并不到位,還需要進一步扎牢制度的籬笆,限制權力任性,讓行政處罰在合法合理的限度內行使。(來源:長城網 長城網•冀雲客戶端特約評論員:殷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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