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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5斤芹菜被罰6.6萬”,如何堵住“罰款式創收”?
http://www.CRNTT.com   2022-08-31 18:33:03


  陝西榆林商販賣5斤芹菜被罰6.6萬元一事曝光後,受到輿論的極大關注,各種“花式罰款”和“罰款式創收”亂象也再度被推到前台。對我們來說,揭露弊病容易,如何真正堵住各類亂罰款和“罰款式創收”的黑洞,理應成為此次事件的最大著力點,也是當務之急。

  小商販賣區區20元的菜,僅因農藥殘留不合格而被罰款6.6萬元,個中的是非曲直,明眼人一目了然。但當地市場監管部門何以作出如此執法裁量?是肆意妄為還是為完成“財政創收”?這些都令人猜想。

  客觀地說,隨著文明執法、規範執法的推進,各地執法機關的執法水平均大幅提高。若追查責任和原因,“賣菜巨罰”很難說是某些執法者的個人亂作為,而是按照食安法的相關規定。問題在於,小商販有無能力負起鑒定蔬菜農藥殘留合格與否的責任?同時,此事中的“當罰”的“當”如何定性,以及罰多罰少的度如何把握,如此之大的執法裁量空間,無疑為亂罰款預留了“漏洞”。

  事關人命的食品違法現象理當受到嚴處,公衆也曾為“史上最嚴食安法”而歡呼,但嚴法有時也是雙刃劍,當法規并不十分成熟或給執法者裁量空間過於寬泛時,其危害就不容小覷。因此,進一步規範法律和細化執法規程、依據,恰是“賣菜巨罰”事件給人們的現身說法。

  亂罰款的背後常伴隨著“創收式罰款”的衝動,其弊由來已久,也備受公衆痛恨。中央曾三令五申嚴禁,日前國務院還專門發文,要求“嚴格禁止以罰款進行創收”,但此種亂象依然屢禁不止,這顯然與某些地方將“罰沒收入”當成財源之一有關。如果不能徹底切斷其根源,亂罰款勢必難以根除。此前被曝光的“罰款包月”正是這種亂象的縮影。

  榆林亂罰款事件是被國務院督查組查處的,而從披露的情況看,類似事件當地已發生數十起,說明并不是個別現象,但此前為何沒有被曝光、查處?這本身足以發人深省。顯然,如果不能從法律源頭堵漏,并建立起嚴格的稽查、監督機制,“創收式罰款”的亂象就不可能根除。(來源:羊城派 羊城晚報首席評論員:閱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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