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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大學兩岸關係研究中心主任、國發院研究員王英津。(中評社 海涵攝) |
中評社北京12月18日電(助理記者 海涵)12日下午,台灣“公民投票法”修正案在台灣立法機構三讀通過,對原“公投法”進行了一系列修正。民進黨對修正“公投法”的努力從來沒有停歇,特別是2016年5月大權在握之後,更是加快了“修法”步伐,如今修正案終塵埃落定,蔡英文甚至在臉書上發文稱,“這是一個歷史性時刻。”長期致力自決和公投問題研究的中國人民大學兩岸關系研究中心主任、國發院研究員王英津日前接受了中評社記者的專訪,全面而深入地分析了台灣“公投法”修訂的相關問題。
以下為問答全文:
中評社記者:此次台灣“公投法”修訂已經塵埃落定,總共涉及50多個條款,從大陸學者的角度,您認為這裡面最為重要的修正條款有哪些?
王英津:綜括8日和12日兩次“院會”通過的“公投法”修正案,最為主要的有以下幾個方面:(1)降低公投門檻;(2)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未來全台性公投主管機關為“中選會”、地方公投為地方政府;(3)下調投票年齡至18歲;(4)開放電子連署方式,可由系統認證碼進行連署;(5)原規定公投案提出後放棄或公投結果公布後,相同性質的題目三年內不得再重新提出,這次修正後放寬為兩年內不得重行提出;(6)賦予“行政院”發動公投權。
中評社記者:在以上這些修正條款中,您認為哪些會對兩岸關系產生直接或間接影響?
王英津:我認為,可能直接或間接影響到兩岸關系的修正條文,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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