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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社評:故意隱瞞真相?火燒車和解爭議重大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8-01 00:03:49


陸客7月28日離台,桃園地檢署7月29日就召開記者會,發出這份新聞稿,證實司機蘇明成嚴重酒駕。(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8月1日電(評論員 林淑玲)遼寧陸客團火燒車26死案,檢方在公布遊覽車司機重度酒駕後,又爆出司機蘇明成3年前性侵女導遊之後改名,6月24日法院二審判刑5年,7月12日接的遼寧團是他被判刑後的第一團。蘇還曾在審判期間怒嗆:“我要學鄭捷(捷運殺人兇手,已伏法)殺幾個人,或是開遊覽車去撞!”全案真相呼之欲出,疑似司機自殺拉全車陪葬。如今,善後過程最爭議的已非蔡英文有無向陸客家屬致意、送輓聯,而是台灣官方疑似故意隱瞞真相,催促家屬盡快和解離境。

  要釐清和解過程有無瑕疵,須先檢視善後流程,該事故是在7月19日中午12點57分發生,旅客連同台灣籍司機、導遊共26人全部罹難。第一批家屬與陸方官員共70人21日抵台,22日下午認屍,23日下午招魂,25日進行頭七法會及聯合公祭,26日傍晚第一批家屬帶骨灰返大連,28日下午最後一位罹難者骨灰由親屬帶返大陸。桃園地檢署在29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宣布司機酒醉駕車,並稱不排除有縱火可能。

  值得注意的是,陸客家屬21日抵台,台灣官方在未與陸客家屬討論前即做出一份流程表,包括22日認屍、招魂,23日談理賠,24日火化,25日上午告別式,下午返大連。最後的進度與流程表所差無幾,顯示台灣官方事發後就設定要在25日辦完頭七法會儘速讓家屬返回大陸、結案。

  全案的和解有否瑕疵,第一個疑點是,為何桃檢是在家屬7月28日離境之後才宣佈司機嚴重酒駕?

  對此,桃檢7月29日開記者會時,有記者當場提出疑問。當時主任檢察官王以文解釋,桃園地檢署對這個案子是密集在進行,因為法醫研究所投入罹難者遺體DNA檢驗,DNA檢驗是最速件處理,投入全部人力物力,之後才進行駕駛遺體解剖的認定,地檢署在第一時間獲得毒藥物反應報告之後,第一時間立刻報告說明,這跟陸籍家屬返回才公布,沒有直接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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