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簽了和解書,就不得再向客運公司、旅行社等提告。如今證據指向這起26人身亡的火燒車事件,應是司機自殺拉全車旅客陪葬,甚而是恐佈恐擊行動。有媒體訪問曾任法官的律師謝憲杰指出,如果全案事後認定不是意外造成,被害人家屬可撤銷當初與客運公司簽的和解契約,對客運公司或蘇的遺產繼承人提告請求損害賠償。不過,這位律師也說,要證明客運沒盡到督導或選任的責任不容易,因為客運業者有可能提出相關文件證明平時有對司機管考,選任的時候也沒發現異常;蘇的遺產繼承人也可能拋棄繼承,造成被害人家屬求償無門。
此案的罹難者家屬能不能爭取到更多的賠償,還要看後續發展。我們討論且關切的是台灣官方對大陸民眾的態度問題。陸客花錢到台灣旅行,出了意外,先有蔡英文對台陸籍罹難者的差別待遇,現在更發現,家屬疑似在被隱瞞真相之下,被催促簽下和解書。這樣的待客之道,能不讓人生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