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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鳳蓮(中評社 徐夢溪攝) |
13條措施和我們去年出台的“31條措施”中涉及台企的12條在理念上是一脈相承的,就是彰顯“兩岸一家親”的理念,體現一視同仁,同時又與時俱進,擴大了受益面,提高了含金量。概括地講,有以下三個亮點:
一是緊扣經濟社會的發展熱點。例如,第2條圍繞5G這一產業熱點,將積極支持兩岸企業就5G產業開展交流合作,歡迎台資企業參與大陸5G建設,共享大陸5G商機。
二是回應台胞台企重點關切。例如第8條針對台企特別是中小微台企存在的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在申請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拓展直接融資渠道等方面提出解決辦法。
三是含金量進一步提高。如第1條支持台企同等參與重大技術裝備和“四類”中心建設,助推台企加快科技創新,融入高質量發展。
“26條措施”發布以來,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已經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部署落實工作,相關落實和配套對接工作正在抓緊進行。例如福建省有關部門將於近期召開政策說明會,明確一些措施的具體方案。江蘇省昆山市推出服務台胞台企20條新舉措,為台胞台企提供更多同等待遇。下一步,我們將把各項措施落實落細,把好事辦好,讓廣大台胞台企有更多實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朱鳳蓮:下一個問題。
中國台灣網記者:我們注意到“26條措施”的第1條當中提出,台資企業可同等參與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創新、檢測評定、示範應用體系建設,可同等參與產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和工業設計中心建設,請具體介紹說明一下這條措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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