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央廣網記者:各位好。我有一個問題想請問王主任,網絡募捐是慈善法起草過程中爭議比較大的問題,對於網絡募捐是否要予以限制?您怎麼看?謝謝。
王勝明:記者朋友對慈善法的立法工作非常關注。互聯網募捐是公開募集財產的一種方式,互聯網募捐影響面大、簡便易行,可能成為公開募集財產的主要方式,受到廣泛關注。對互聯網募捐一直有不同意見,一種意見建議全面放開,一種意見認為對哪些慈善組織可以開展互聯網募捐應當有所限制。你剛才問我的意見是什麼,我贊成有所限制,如果放開也應當根據我國慈善事業發展水平和管理水平逐步放開。大家知道慈善法草案正在大會審議過程當中,對互聯網募捐最終如何規定,要看多數全國人大代表的意見,謝謝。
中國網記者:謝謝主持人。我是中國網的記者,我的問題是中央明確提出凡是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去年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出了多項改革試點的授權決定,涉及股票發行註冊等多個改革事項,有的授權還是緊急出台的。請問全國人大常委會如何保證這些授權有理有據,而且是經過充分調研和論證得出的,而不是走過場?此外,四中全會提出,發揮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導作用,能否結合過去一年的立法工作,談一下人大的主導作用是如何發揮的?謝謝。
鄭淑娜:這個問題我來回答,有點不好意思,因為您提的問題又是兩個問題,可能我回答占用的時間要長一點。
鄭淑娜:您提的第一個問題,我認為是一個非常好的問題,這也是十八大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以來,我們人大立法所面臨的一個新問題,即如何使我們的立法能夠適應改革的需要。剛才您也提到,全國人大常委會近年來已經搞了很多授權,我可以報一個數,從三中全會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改革方面、先行先試方面已經做了11個授權決定,去年做了6個授權決定。去年的授權決定涉及到土地制度的改革、司法體制改革、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等,內容非常豐富。
鄭淑娜:您提到全國人大常委會怎樣審議這些授權決定而不是走過場,我也想介紹一點。按照四中全會的要求,立法要與改革相銜接,要適應改革的需要。四中全會提了三個方面的要求:一是實踐經驗已經比較成熟了就要及時地上升為法律。二是實踐經驗不成熟的,需要先行先試的,要依照法定程序,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三是法律法規的規定已經不能適應改革開放的需要了,要及時地進行修改和廢止。我們做這些授權就是按照第二個要求,即不成熟的、需要先行先試的,就要通過法定程序來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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