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日電/如何堅持和貫徹黨的二十大報告所強調的“兩個毫不動搖”,在平等保護原則之下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偉大進程中的重大課題。最近,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提出,要健全對各類所有制經濟平等保護的法治環境,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穩定的預期。可以說,平等保護是推動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一極。
平等保護是“兩個毫不動搖”的法律表現
北京日報發表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教授王利明文章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第207條規定:“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平等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這就在法律上宣告了公私財產平等保護的原則,這也是中國物權法的重要亮點。這一規定在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平等保護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物權的原則,把公、私財產置於平等保護的制度框架之下。另外,《民法典》總則編第113條將物權平等保護原則進一步擴張為財產權利受法律平等保護原則,擴大了平等保護的適用範圍。這兩條規定與原《物權法》第4條相比,不僅增加了“平等”二字,而且擴大了平等保護財產的範圍,這就更加清晰、明確地確認了財產權的平等保護原則。
平等保護原則是中國物權法的基本原則,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在西方國家,物權法以確認和保護私有財產作為基本功能,只規定了抽象的所有權,並未對所有權按照主體的不同進行類型化區分。中國實行的是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基於維護基本經濟制度的要求和促進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需要,在法律中尤其是物權法中確立平等保護原則非常必要。平等保護原則既是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也是實現“有恒產者有恒心”,促進社會財富增長的需要。
平等保護原則作為民法典的核心原則,實際上是“兩個毫不動搖”原則的法律表現。衹有堅持平等保護原則,才能讓億萬人民群眾專心創業、安心經營、大膽投資、放心置產,才能平等對待各市場主體,營造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市場環境、政策環境、法治環境,確保規則平等、權利平等和機會平等。我們要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更需要堅持在“兩個毫不動搖”的歷史經驗基礎上,不斷繼續強化對民營經濟的保護力度,使民營企業家大膽創新、放心置產,最大限度地發揮民營企業在中國式現代化建設偉大進程中的正能量。
平等保護要求依法保護民營企業財產權
文章認為,貫徹落實“兩個毫不動搖”,必須要建立以公平為核心的產權保護制度,從而為市場經濟提供基本的產權保護框架。產權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石,保護產權也是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具體而言,從行為激勵角度看,法律保護產權對經濟發展的決定性作用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第一,提供穩定的制度預期。“有恒產者有恒心。”所謂恒產,其實就是受到法律穩定保護的財產。法律對產權的保護有利於形成對財產的安全感。完善的產權保護制度可以為個人提供長期穩定的預期,這就有利於激勵人們進行長期投資,而不必擔心因政策變動而帶來的投資風險。由於存在穩定的“制度預期”,私人所有者會主動捍衛其財產權利,排除一切對其財產權利的不法干涉,並對自己合法取得的財產會受到法律保護具有合理期待。
第二,保障財產的安全。衹有有效保護人們的安全,人們才會有投資的信心、置產的願望和創業的動力。沒有健全的法治,將導致人才、智力的外流與財富的流失。沒有此種安全感,不僅會導致資產的無謂消耗與浪費,也會導致資產外流,抽空社會財富。有了安全感,人們才敢大膽投資興業,大膽創新,進行長期、持續的投資。
第三,維護投資興業的自由。法律對產權的保護有利於調動權利人的積極性和能動性。保護財產權,就是要“保障個人自由發展的物質基礎和他在財產法領域自我負責地進行生活”。通過此種對物權行使自由的保護,可以有效激勵人們置產創業的願望,既可以激勵人們勤奮工作、艱苦創業、積累財富,也激勵人們大膽投資興業,勇於創新,促進社會財富的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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