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實現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自然過渡。香港若能通過大灣區建設自然地與其他灣區城市融為一體,港人也會自然獲得“灣區人”的身份認同,“一國兩制”於香港而言可發揮“用”的功效,仍是香港最大的優勢和標簽,可以在灣區建設中發揮巨大作用,“一國兩制”50年變與不變的爭論也可休矣;灣區內的內地城市也能夠在與香港的交流互動中提升對外開放水平。兩地向彼此靠近,利益一致,在意識形態方面的差異自動消弭,形成一個整體。同時,粵港澳大灣區作為國家級發展戰略,肩負著深化改革開放、為中國經濟轉型升級探路的使命:中國作為一個人口眾多的國家,發展與資源的矛盾祗有依靠科技創新才能解決;中國經濟由投資驅動轉向創新驅動也需要一個領頭羊。香港通過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也能服務國家所需,獲得新時代的新定位。
香港可以從以下五方面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進而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第一,香港應牢牢抓住粵港澳大灣區提供的產業轉型升級發展的良機。回歸以來,金融業、房地產業等產業鏈條短、容納就業人口少的產業始終佔據著香港支柱產業的地位。因產業結構不合理、既得利益階層霸佔社會資源、轉型決心不堅定等因素,香港錯過了信息技術革命的浪潮,幾次嘗試發展科創產業都沒有成功。而“科技創新”是粵港澳大灣區最鮮明的標簽,灣區城市自帶創新基因,例如深圳有騰訊、華為等實力雄厚的科技公司,東莞的製造業發達。香港自身擁有多所世界一流大學,科研能力強,能夠為創新提供智力支持,發達的金融業可以提供資本支持。通過與灣區其他城市合作,相信香港能夠順利完成產業轉型升級。
科技的產業鏈條比房地產、金融業、服務業更長,幾乎能夠橫向覆蓋所有的生產生活領域,可以帶動各行業釋放更多新的優質就業機會,為年輕人提供豐富的上升管道。因此,藉產業轉型升級之機,香港之前無解的社會、民生問題也能迎刃而解。
第二,在灣區建設的初期,香港與其他灣區城市應鼓勵市場主體多多進行探索,堅持“實踐先行、立法在後”原則。正如“一國兩制”本身就是前無古人的制度創新,粵港澳大灣區的融合之路也無樣本可參照。與其中央事無巨細地進行頂層設計,對於粵港澳大灣區這一橫跨“兩制”的特殊存在,自下而上地生長更能優化資源配置、更有機會創造出“奇跡”。
這一探索式的發展方式對於大灣區內的城市來說並不陌生,在改革開放初期,深圳被設立為四個經濟特區之一,在其後的四十年中,深圳抓住機遇突飛猛進地發展,從小漁村一躍成為國際化創新大都市,在新時代更是榮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殊榮,自我創造了“經濟特區”的內涵。而與深圳同時成為經濟特區的汕頭,則沒有抓住自我生長的機會,被甩下了高速發展的列車。2019年2月出台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也衹提供了框架和發展目標,具體細節還需區域內城市自己填充、創造、推動。“世界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有了路”,香港與其他灣區城市應該樹立“實踐在先,立法在後”的觀念,讓灣區內多個市場主體自己“踩”出一條路,例如灣區內城市在某一項業務的合作上需要更多政策便利,當類似的訴求越來越多,各城市的政府經考察、協商後認為可以放寬限制,於是就可以出台新政策。這樣形成的融合是自然、自發、自覺的,既有實際意義,兩地民眾的心理接受度也更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