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維護公平競爭秩序,既要拍蒼蠅,打擊各種不公平競爭行為,尤其是部分中小企業實施的虛假廣告、誤導宣傳、商業欺詐和商業賄賂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又要打老虎,堅決反對大型企業濫用壟斷優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在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看來,鼓勵公平競爭,反對濫用壟斷優勢的行為,反對不公平競爭,維護互聯網市場中的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秩序與交易秩序,有助於維護中小競爭者的合法權益,督促壟斷企業慎獨自律、見賢思齊,進一步保護好消費者的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等。
釐清競爭行為
提供標準規範
實際上,在指南徵求意見稿發布之前,早有一連串的“國家隊”出手:
10月2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聚焦平台“二選一”、違法評價等關乎網絡市場交易秩序的焦點問題;同日,市場監管總局、中央宣傳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4部委官宣開展“網劍行動”,重點打擊不正當競爭、網售侵權假冒偽劣商品、發布互聯網廣告等七大行為。
10月29日,市場監管總局又公布《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直接聚焦“促銷”這一熱點現象,進一步規範經營者促銷行為。
11月10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指南徵求意見稿。
自指南徵求意見稿發布後,11月11日至12日,阿里巴巴、騰訊、美團、京東市值合計蒸發1.95萬億港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