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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要重視三類制度建設
http://www.CRNTT.com   2020-06-10 07:58:07


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
  中評社北京6月10日電/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強調,要“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不久前,《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發布,亦為中國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提出了總設計和路線圖。從理論上來說,生產要素既是生產關係的依托,也是生產力的來源。通過創新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將持續推動生產關係的改進,進一步釋放潛在的生產力。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需要從制度上進行設計和構建,才能實現各類要素市場機制的優化,為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打下堅實基礎。

  加快完善要素市場的相關法律制度

   經濟日報發表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市場與價格研究所曾錚文章表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要素市場是現代化經濟體系的核心環節,也是高標準市場體系的基礎內核。可以說,要素市場的法律和司法制度是整個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重要基石。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強化要素市場的相關法律制度。

  一是加快相關法律修訂。《意見》提出了諸多改革措施,也設計了多項改革試點任務。要看到,現有法律仍有一些不適應改革的地方,應在試點過程中盡快調整和修改。比如,應秉持法治化、市場化和國際化的原則,圍繞建立和完善資本市場基礎性制度,持續推動《證券法》相關內容的修訂,加快推進《期貨法》等配套法律法規立法工作;根據土地制度改革需要,持續動態修訂《土地管理法》,加快修改完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此外,應圍繞健全職務科技成果產權制度,進一步修訂《科技成果促進轉化法》,為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等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補齊相關法律短板。整體來看,中國要素市場化程度依然較低,與之相關的法律法規也不夠完善,應根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要求,盡快在一些關鍵領域補齊法律法規短板。比如,要盡快健全土地要素領域相關立法;加快補齊資本市場立法缺位;加快數據市場相關法律法規的研究制定與適時出台;等等。

  盡快建立完備的要素市場統計制度

  文章指出,統計是國家治理的重要基礎。建立完備的要素市場統計制度,要在總量統計制度、核算統計制度、統計管理制度等方面下功夫。

  一是完善要素總量統計制度。要素的數量統計是要素市場統計的基礎工作。要看到,中國要素市場的統計能力仍然相對較弱,在人口、土地和技術等層面的統計仍存在遺漏和重複統計問題。要進一步改進要素總量統計方式,逐步強化這些領域要素數量的統計質量。同時,針對數據以及未來可能涉及的資源與環境等特殊要素,應盡快研究制定這類新型要素的統計方法,搭建統計框架,並將其納入現有統計體系當中,形成有效的統計途徑和適宜的統計方式。此外,可考慮在經濟治理基礎數據庫建設過程中,嵌入要素基礎數據庫模塊,生成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數據等數據序列,適時考慮增加資源與環境要素數據序列。

  二是創新要素核算統計制度。國內生產總值核算是現代國家統計體系的重要內容。但是,從全球範圍看,一些與基礎要素相關經濟活動的增值部分並未有效計入生產總值當中。因此,可借助國民經濟核算方法的相關改革,加快建立完善中國要素核算統計制度。首先,要盡快完善土地增值部分統計方式,將土地增值部分科學完整地納入國內生產總值。其次,要進一步健全研發投入的核算統計,更大範圍地將技術成果納入固定資本形成。再次,要加快研究人力資本投資的統計方式,探索將人力資本投資計入國內生產總值。此外,要著力健全數據資產的統計體系,將數據資產增值納入國內生產總值核算當中。

  三是構建要素統計管理制度。相對而言,要素的統計核算更為複雜,建議搭建符合國情的要素統計管理制度。在這一過程中,可考慮建立健全要素統計組織架構,在各級統計部門建立專業的要素統計部門或統計崗位;構建要素統計的標準體系,統一各類要素統計的名稱、單位、口徑、取數來源,提升指標體系標準化水平,並根據要素市場化改革的需要不斷調整統計指標體系,保持適當超前,實現統計工作更好服務於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此外,還要善於利用大數據,搭建要素的大數據平台,構建政企合作的要素大數據統計機制。

  逐步健全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配套制度

  文章認為,生產要素是一個國家經濟社會運行的重要基礎,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一方面將有力推動中國其他層面的改革,同時更需要其他配套改革的協同推進。唯此,才能最大程度地發揮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經濟社會效應,最大限度地避免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體制性障礙。

  一是加快財稅改革。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科學的財稅體制是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保障。一方面,要加快與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相關的財稅體系改革,重點通過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以及地方稅種的培育與徵收,建立地方公共財政的基本框架,破除要素自由流動障礙。另一方面,要構建促進要素流動交易的稅收體系,完善要素交易的稅費徵收標準,研究探索要素增值部分的稅收政策,形成鼓勵交易和便利流動的要素稅收體系。同時,要建立與要素報酬合理分配相適應的稅收制度,通過調節稅收和完善二次分配制度構建適應生產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

  二是推動國企改革。使各類市場主體平等使用生產要素是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關鍵環節,而國企改革是這個關鍵環節的重要抓手。要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推進國有企業監管改革。特別要強化國有企業財務硬約束、削減和規範補貼,明確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保障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使用各類生產要素和依法平等享受支持政策。

  三是持續推進更高水平對外開放。推動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應持續推進更高水平對外開放,推動國內要素市場與全球要素市場實現發展一體和規則對接。首先,要在完善宏觀審慎管理、加強金融監管的前提下,穩步有序推動金融業雙向開放。其次,要加快推動廣泛的多邊合作,在國內技術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過程中與國際技術轉讓和擴散規則對接。此外,還要加快制定數據跨境開放的流動準則和監管規則,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推動中國數據市場與全球數據市場的互聯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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