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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歧視幾時休
http://www.CRNTT.com   2019-07-05 15:49:43


  中評社北京7月5日電/“我們可以錄用你,但做這個工作要扛機器、拍片子,你5年內不能要孩子。”剛畢業的新聞學研究生張純在面試西部某省級中醫院宣傳部的一份工作時被如此要求。


  “這簡直就是就業歧視、生育歧視!”張純氣憤地說,招聘時用人單位還曾明確表示想招男生,“但當時沒人報名,不得不錄取我”。

  時值畢業季,不少應屆畢業女生有與張純類似的經歷。近日,北京市人社局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招聘活動管理促進婦女就業工作的通知》,直指就業歧視中的種種現象,通知明確要求引導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擬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員過程中,不得性別優先,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

  今年2月21日,人社部等九部門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單位在招聘過程中,不得限定性別(國家規定的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等情況除外)或性別優先,不得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不得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不得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我國現有法律法規雖然明確禁止就業性別歧視,但尚缺乏對就業性別歧視概念的界定和具體歧視行為的列舉。”在中國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教授劉小楠看來,上述通知進一步明確就業性別歧視行為,通過列舉“六不得”進一步明確了就業性別歧視判定標準。尤其是針對現實中普遍存在的問題,明確規定“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不得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等,對現行法律作了進一步明確解釋,將有助於緩解當前基於婚育狀況的就業歧視。

  “女同學面試幾乎都會被問到婚育問題”

  “你結婚了嗎?有沒有男朋友?近期打不打算要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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