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慮到結構性改革的關鍵作用,確保成員富有雄心地、有針對性且有效地推進改革十分重要。這也是深化結構性改革議程並作為2016年G20一項重點議題的動因。在此背景下,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承諾進一步加強結構性改革議程,包括提出一系列改革的優先領域和指導原則,為G20各成員推進結構性改革提供參考,並將建立一套指標體系,在考慮國情多樣性的同時,更好地評估和監測各成員結構性改革進展及其是否足以應對結構性挑戰。這一強化的結構性改革議程將納入強勁、可持續、平衡增長框架下的現有工作。”
本文將詳細介紹今年由G20強勁、可持續、平衡增長框架工作組制定的深化結構性改革議程的具體內容。
二、優先領域
G20確定的九大結構性改革優先領域如下:
1. 促進貿易和投資開放
2. 推進勞動力市場改革及獲取教育與技能
3. 鼓勵創新
4. 改善基礎設施
5. 促進財政改革
6. 促進競爭並改善商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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