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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19公斤黃金被扣17年 警方:“已變賣”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6-04 10:50:04


 
  律師:

  曲陽警方涉嫌多重違法

  2015年5月,吉林商人於潤龍46公斤黃金被扣押,最終獲得退賠的消息讓周振友重拾信心。幾經輾轉,周與於潤龍案的代理律師張鐵雁取得了聯繫。張鐵雁律師告訴華商報記者,與“於潤龍46公斤黃金案”相比,周振友案中,曲陽警方的行為性質更為惡劣。“於潤龍案案發時,根據人民銀行的金銀管理規定,警方的抓捕尚有依據,但周案中,警方涉嫌多重違法。”張鐵雁說,上述違法包括:超越管轄區域行使偵查權,涉嫌以誘騙方式調查取證,超期偵查、取保逾期、扣押黃金滅失。

  此外,根據刑訴法規定,從刑拘、偵查到移送起訴原則上最多不得超過8個半月,取保候審的最長保證期限12月,但周案的偵查期限和取保期均嚴重超出了法定期限。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教授表示,依據新修改的《國家賠償法》,“應當返還的財產滅失的,給付相應的賠償金”。“變賣的價款明顯低於財產價值的,應當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周振友說,1998年4月,19公斤黃金以時價8萬元每公斤計算,價值150餘萬元。按今天的黃金價格核算,價值超過460萬。

  曲陽警方:

  核實需要時間正深入調查

  6月3日下午,華商報記者致電曲陽縣公安局,希望就周振友關於遭遇跨區“誘抓”、19公斤黃金下落不明等投訴求證。現任公安局長牛愛國向記者證實,周曾向其反映該案,“我們非常重視,目前正在深入調查。但因事隔十多年,核實需要時間”。牛愛國婉拒了記者的面訪請求,稱“目前三位當事警察一位病重,兩位已經退休。如果有調查結果會及時通報”。

  周振友回憶起在保定被抓的那一天,4月1日,正是西方“愚人節”,他說“這不是生活跟我開的一個玩笑,而是枉法者對司法公正的愚弄”。

  周振友:希望有生之年討回黃金

  6月2日,周振友在西安接受了華商報記者的採訪。

  想起被抓場面都心驚肉跳

  華商報:你最初是怎麼認識趙雲龍的?沒懷疑過麼?

  周振友:他是通過地礦局一個朋友介紹找來的。我記得當時是在和平門外地礦賓館,趙雲龍50多歲,年齡和我差不多,一口南方口音,拿個大哥大,提著個行李箱,上面還有航班標簽。我感覺這人可能真有誠意有實力來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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