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認罪、悔罪、積極退贓這是爭取從寬的基本態度,很多官員都能做到,但爭取立功並不容易。
在過往的案例中,官員爭取立功大多像李達球那樣表現在檢舉揭發他人犯罪。最典型的如重慶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王立軍揭發他人重大違法犯罪線索,有重大立功表現,可依法減輕處罰。又如中石化原董事長陳同海、雲南省原省長李嘉廷、遼寧省人大原副主任宋勇均有檢舉他人違法違紀線索的立功表現。
相反,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則因其頑劣抵抗、毫無悔罪表現且阻撓司法部門對其查處,被判處了死刑,立即執行。
周永康、徐才厚會被怎麼判?
收受巨額賄賂的周永康及收受賄賂數額特別巨大的徐才厚會被判死刑嗎?
中紀委的通報稱,周永康利用職務便利為多人謀取非法利益,直接或通過家人收受巨額賄賂;濫用職權幫助親屬、情婦、朋友從事經營活動獲取巨額利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洩露黨和國家機密;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本人及親屬收受他人大量財物;與多名女性通奸並進行權色、錢色交易。調查中還發現周永康其他涉嫌犯罪線索。周永康的所作所為給黨和人民事業造成重大損失,影響極其惡劣。
貪腐犯罪的死刑、死緩一般只適用於“數額特別巨大”,且“情節特別嚴重”的確屬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有專家分析認為,目前,“周永康其他涉嫌犯罪線索”所涉罪行尚未可知,但僅就“利用職務便利為多人謀取非法利益,直接或通過家人收受巨額賄賂”、“給黨和人民事業造成重大損失,影響極其惡劣”看,若其收受的巨額賄賂達到“數額特別巨大”,且“情節特別嚴重”的確屬罪行極其嚴重,則很有可能面臨死刑或死緩判決。
2014年10月,軍事檢察機關負責人就徐才厚涉嫌受賄犯罪案件回答記者問稱,徐才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晉升職務提供幫助,直接和通過家人收受賄賂,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利,其和家人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
官方消息未透露涉案具體金額,但通稿中出現兩次“數額特別巨大”。從目前的貪腐案例看,涉案金額數額特別巨大的官員,至少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
當然,貪腐金額並非量刑的唯一考量因素。據軍事檢察機關負責人稱,徐對“對受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也就是說,徐才厚在偵查階段已經認罪了。至於徐才厚是否還有坦白、自首、積極退贓以及立功等從寬情節,又或者是相反,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徐才厚的刑罰。
(來源:中國經濟週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