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6日電/近期以來,最高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最高檢)密集公布各地檢察機關通報的大要案信息,《法制晚報》記者統計發現,7、8兩月來71名廳級官員被立案或起訴。最高檢在其官方網站的顯著位置通報了這些案件,引起輿論關注。河南省落馬廳官最多,山西以3人之差位居第二。這71人中,有44人被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14人被立案偵查,偵查終結被公訴的有8人。
專家表示,反腐風暴進入了一個新的高潮,對腐敗官員首先由紀委做處理和調查,做完黨紀處分以後提交給司法部門。黨中央前期反腐中落馬的官員逐漸走向司法程序也屬於正常現象。
從十八大報告中提出的“反腐倡廉必須常抓不懈,拒腐防變必須警鐘長鳴”到習近平提出的“全黨必須警醒”透露出的強烈反腐信號,再到王岐山“堅決維護中央權威,把反腐鬥爭引向深入”等強硬表態,都彰顯了中央領導層對於反腐的決心。
貪腐領域政府、國企官員占七成
《法制晚報》記者梳理發現,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的71名“廳官”中,在政府和國企任職的就有50名,總數比例占七成。其中,有39人屬於在黨委、政府部門任職的官員。
中紀委數據顯示,今年以來已有40多名國企高管被查處,招標貪腐數額最大。從華潤宋林案到光明王宗南案,多個長期在國企任職的高管涉貪腐案。無形的“黑手”扭曲了市場機制應該發揮作用的空間。約束國企腐敗,仍需重視市場主導作用,完善長期約束機制,而制度建設依然任重道遠。
對此,中國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向《法制晚報》記者分析,造成這種狀況的一個原因是,政府權力過於集中並缺少必要的監督和制衡。他指出,大量審批事項的存在,不僅對企業經營造成了影響,而且也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
一位基層幹部建議,防治政府部門的腐敗,必須加大相關財政資金的監管,要曬財政補貼的“明細賬”,增加透明度,防止被截留。同時,優化幹部激勵和考核評價機制,真正讓幹部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必腐”。
河南最多11名廳官接連落馬
在2014年首輪巡視向地方反饋意見後,作為首輪巡視地之一的河南已公布了被查的消息,河南省紀委表示,河南的反腐之勢“伸手必被捉”必將成為常態。
7月底,中紀委網站消息稱,河南省人大常委會財經委主任委員劉長春等三名河南廳級官員,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劉長春曾於2006年12月至2011年5月擔任開封市委書記。同時期任開封市長的周以忠因受賄,2014年初被判無期。
繼8月18日山西4名廳級官員被立案偵查後,19日,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再次公布,決定依法對山西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原局長安俊生(正廳級)等4名廳級官員立案偵查。連續兩日內,山西公布8名廳級官員被立案偵查。
《法制晚報》記者梳理近兩個月進入司法程序的“廳官”發現,河南省和山西省居多,分別是11名和8名。僅次於上述地區的是湖南(7名)和廣西(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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