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
截至近日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而接受組織調查,十八大以來先後被調查或處理的省部級高官已經達到16名,可以說2013年是名副其實的“打虎之年”。而薄熙來案的公開審理,可以被認為是“打老虎”的一個高潮。正如網友評論所言:這次不僅打老虎,打大老虎,還微博直播打大老虎。的確,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微博對庭審情況進行了實時播報,這在中國司法史上確是首例。
2013年8月22日至26日,濟南中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員、重慶市委原書記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
庭審中,法院嚴格遵循新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訴訟程序,讓控辯雙方充分質證、充分辯論,特別是公訴方對多種證據的運用、法庭對辯護權的充分保障、相關證人的出庭作證、官方微博及時全面的庭審信息披露等,受到國內外輿論廣泛肯定,被法學專家稱為“我國法院嚴格遵循訴訟程序審理案件的一個典範”。
9月22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對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員、重慶市委原書記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薄熙來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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