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切實地感受到醫學的魅力,責任還有艱辛,這是一條漫長而艱辛的路,是一條需要你用全部身心去奉獻的路,是一條你需要執著堅持的路……”
這是黃洋2010年6月在復旦大學獎助儀式上的發言,他曾因為家庭困難而萌生過放棄直研、出去工作的計劃,老師、家人和朋友的鼓勵,讓他選擇了繼續深造。這個年輕人所選擇的人生道路,就這樣戛然而止。
庭審,林森浩講述投毒經過
11月27日,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復旦大學寢室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殺人被提起公訴。林森浩當庭供認了起訴書指控其採用投毒的方法致黃洋死亡的事實,回應了公眾對此案的諸多疑問。
庭審中,多位黃洋及林森浩的同學證言顯示,黃洋和林森浩之間確因“生活瑣事”產生過矛盾:“黃洋外向、有主見,且愛乾淨、較強勢,林森浩比較內向,且記仇、顧家。黃洋曾假借林森浩之名批評另一名室友葛某亂扔東西,被林森浩知道後很是不滿。還有一次林森浩獲得了國家獎學金,大家起哄讓他請客,他卻拒絕了,黃洋當場對此表達不滿,嫌棄他小氣。此外,黃洋還曾提議畢業旅行去東南亞,也曾開過一些玩笑,也許在無形中傷害了經濟拮據的林森浩。”
而對此,林森浩表示:“每個人的看法不同,這是他們的看法,我沒有意見。”在林森浩看來,他平時只是和黃洋關係一般,“不是很鐵,他覺得我沒有生活情調,我覺得他自以為是。我們人生觀、價值觀不是很相近,但他很聰明,勤奮好學,很優秀。”
公訴機關指出,林森浩實施犯罪行為具有明確的犯罪動機,將至少30毫升二甲基亞硝胺注入飲水機,超致人死亡劑量10倍以上。
公訴人還指證,攻讀碩士學位期間,林森浩向實習所在科室的博士生導師提出過報考其博士研究生的願望,但遭到該導師的婉言謝絕。之後林森浩又聯繫了其他醫院的一位博士生導師,該博士生導師也答應林森浩可以攻讀他的博士生,但林森浩考慮他是跨專業去報考,有各種各樣的難處,以及家庭的經濟狀況等因素,最終決定放棄考博,與一家外地醫院簽訂就業協議。而與此形成反差的是,今年3月中旬,黃洋考博的初試成績揭曉,黃洋名列前茅,同學紛紛向黃洋表示祝賀。但林森浩在3月卻又一次因為一些事情受到了實習單位博士生導師的當眾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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