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理論創新,逐步解決政治難題
漸進推動兩岸政治關係
兩岸政治關係是兩岸關係的核心,嚴重的政治分歧、薄弱的互信基礎必然嚴重影響兩岸關係全面穩定發展。大力推進兩岸政治互動,尤其是儘早開啟政治對話協商,解決政治難題,合情合理安排政治關係,是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格局的必然要求,是提升中華民族整體利益的戰略要求。應理性看到,解決兩岸政治難題,推進兩岸政治關係,是一個長期、複雜、漸進的過程。應立足於“國家尚未統一”、兩岸政治關係尚處於初級階段、制約兩岸關係的戰略環境短期內難以根本改變的多重政治現實,把握“一中框架”底線、爭取民意主線、“維和促統”長線,積極有為,穩步推進。應辯證處理好推進兩岸政治關係過程中五個要素之間的相互關係,即:提升大陸軟硬實力是根本,推進兩岸交流融合是重要基礎,增強互信、爭取民意是重點,加強對台理論創新是關鍵,推動高層互動、平等對話協商是手段。
(一)壯大綜合實力,逐漸削弱美、日因素對兩岸政治關係的阻力
中美綜合實力博弈,將在相當程度上決定兩岸政治關係的進程。一旦中美實力對比發生有利於我的質變,就能從根本上扭轉制約兩岸政治關係的戰略環境。屆時,大陸影響兩岸關係、島內政局的實力顯著增強,處理兩岸政治關係、推動理論創新將更加自信。美國對台政經影響明顯下降,美國介入兩岸關係的成本大幅增加,介入兩岸關係的能量與意願下降。台灣民眾“親美媚日”心態將根本扭轉,對大陸向心力將明顯提升,對兩岸政治安排的要價趨於合理。民進黨兩岸政策將出現實質調整,民、共關係將出現重大突破,國、民、共三角關係將趨於穩定。
(二)深化交流融合,增強綜合互信,累積推進兩岸政治關係的經濟、社會、文化、民意基礎
從兩岸關係發展歷程看,單純兩岸經濟社會文化關係的確不足以解決兩岸政治難題,但沒有兩岸經濟社會關係的全面深入發展,就不可能有兩岸政治關係的全面、穩定、可持續性提升。兩岸雙方在較長一段時期內,仍應堅持一中框架、“九二共識”,擱置爭議,以發展兩岸經濟、提升民眾福祉為中心,著力加強兩岸對話協商、經濟整合、社會整合、文化整合、政黨交流、共同機構建構、輿論宣傳等七大基礎工程建設,不斷提升兩岸交流合作的正常化、制度化、機制化、一體化水準,尤其是推升“大陸資金、機構、人員、資訊入島”品質,促進兩岸加強利益連結、加深同胞情感、縮小社會差異、增進社會互信、正視政治現實、培養價值認同,為未來兩岸政治對話創造條件。
(三)持續推動惠台讓利政策,妥善對待台灣民眾重大關切,增強台灣民眾對大陸的好感與信任
近5年來,大陸推動惠台讓利政策,尤其是在台灣國際參與方面持續釋放善意,贏得了台灣民眾的好感。未來我們應更加自信、更加主動、更加靈活、更有成效地處理好、維護好台灣同胞的重大關切與利益訴求,持續推動、認真落實惠台政策,慎重處理台當局政治定位,理性協助台灣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審慎處理台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國際民航組織活動等問題,條件成熟時單方面宣佈逐步減少海西區的軍事部署,逐漸淡化台灣民眾對大陸的敵意,增強台灣同胞“兩岸一家”、“兩岸命運共同體”意識。
(四)加強對現有高層互動、間接對話管道改造升級,創造更多對話平台和機制,提高兩岸互動政治含量,增進兩岸政治互信與戰略互信
在兩岸官方正式、直接交流對話開啟前,兩岸可繼續強化以國共高層定期會談、兩岸經貿文化論壇為發動機、以兩岸兩會制度化協商為主體、以兩岸高層會晤和官方智庫“二軌對話”為輔助、以民間政治對話先行先試為導向的多元交流對話協商,推動兩岸政治互動加強授權、提高層級、拓寬管道、擴大領域、增加政治議題比重。一是搭建更多高層互動和對話平台,促使馬當局在兩岸政治互動中加強對台方人員授權,增強兩岸高層互動的權威性。二是逐步放寬對台實務部門公權力行使的限制,密切兩岸行政部門負責人之間的互動對話,充實兩岸交流合作內容。三是擴大兩會商談的“政治”功能,加大“經中帶政”議題的比重,允許部級甚至更高層級官員以適當身份參與商談。四是透過有影響力、有代表性的智庫或學者參與兩岸和平發展論壇,形成操作性強的民間共識,營造兩岸政治對話氛圍與條件。五是創造更多民間政治對話的平台和機制,擴大兩岸民間探討政治議題的範圍,推動民間政治對話取得更多成果。六是建立兩岸經濟戰略對話機制,以非政治領域的高層對話來推進兩岸政治互動。
(五)推動兩岸政治對話,解決政治難題要堅持循序漸進推動、平等對話協商、合情合理安排的思路,防止急躁冒進傷害兩岸互信
第一,循序漸進推動,反對急躁冒進。一是主動作為,創造條件,抓住機遇,積極推動。二是先民後官,充分探討。學術界先就相關政治議題廣泛深入探討,形成共識,之後通過兩岸官方協商,簽訂協定。三是先易後難,先簡後繁。按政治議題敏感度、緊迫度、雙方意願、成功可能性的高低,分階段漸次推動。四是穩中求進,反對“四急”。要努力避免“只經不政”,但更要克服急躁冒進、急功近利、急於求成、急於回報的作為。條件不成熟時貿然推動,將進一步凸現分歧、激化矛盾、傷害互信。五是化整為零,細堆積木。可考慮將軍事互信機制、和平協定可能涉及的內容合理分割,分開對話,逐個形成共識,簽署協定,條件成熟時形成總協定。
第二,平等對話協商,反對強人所難。不論是當前兩岸兩會協商,還是未來兩岸官方政治對話、談判,都要本著平等尊重、坦誠溝通、互體互諒的原則,不搞單邊主義,不強人所難,不強加於人。
第三,合情合理安排,反對罔顧現實和情理。一是排除分裂。兩岸政治對話協商不是國與國的協商,協商結果雖不是“統一安排”,但不能造成事實上的“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台獨”或永遠維持現狀的惡果。二是捨得有度。古語云:“施人慎勿念,受施慎勿忘”。⑱從共同促進中華民族復興的戰略高度,大陸要有舍、讓的責任、誠意與魄力,最大限度地尊重並滿足台灣同胞的重大關切、利益需求、體面尊嚴,台灣也應將心換心,展現智慧,適時適情適度回應大陸民意。三是符合實際。兩岸綜合實力極不相稱。兩岸對話協商不能以大欺小,以勢欺人,拒不讓步;也不能罔顧現實,漫天要價,毫不妥協。四是排除外力。兩岸政治對話協商,兩岸高層正式會晤,不應到第三地進行,更不應讓第三方介入、仲裁、調停,不應挾外力謀取談判籌碼。
(六)從兩岸法律中探尋一中框架的包容性,分階段明確兩岸政治定位,分階段謀求兩岸政治突破
大陸學者李逸舟認為,“大陸與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不僅是指兩岸在主權上、地理上、血緣上、文化上同屬一個中國,同時也包含現階段分別存在於兩岸的政治現實以及台灣在國際社會一定範圍內代表中國的現實”。⑲由於傳統“法統之爭”、西方的國家理論學說、分裂國家整合理論都解決不了在當前政治現實下兩岸政治定位的難題,而兩岸民眾國家認同分歧使得兩岸政治定位不可能一步到位,因而逐漸增加一中框架共同點和連結點、同時務實增加一個中國框架的包容性,就成為妥善處理兩岸政治定位的務實選擇之一。未來大陸可根據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近程、中程、遠端三階段,與“兩個一百年”目標及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相銜接,不斷解放思想,推進理論創新,分階段深化一中框架內涵,分階段將兩岸政治定位清晰化,分階段解決兩岸在主權、治權與代表權上的分歧,先將各階段能達成的共識進行制度化安排,逐步推進兩岸政治關係的正常化、機制化、緊密化,即:分階段推進“一中框架清晰化、兩岸定位明確化、兩岸對話協商官方化高層化、台灣擴大國際參與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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