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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史曉東:未來兩岸軍事安全機制的內容體系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3-06-26 00:41:26


 
  第五,評估檢驗類措施。任何機制的有效運行離不開對執行情況的監督與核查。需要注意的是,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的評估檢驗內容不僅包括基本措施、具體規則的執行情況,還包括基本原則的執行情況。因此,兩岸應成立一個專門的委員會,與兩岸政治類機制的設置統籌考慮。

  基本措施是根據兩岸軍事敵對的實際問題而設的。對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來說,要解決什麼問題,不解決什麼問題,對機制的功能乃至性質具有重要影響。比如,兩岸軍事力量參與的共護釣魚島、南海主權問題,我們沒把它列進來。並不是因為不希望,而是因為,第一:性質不符合。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屬於化解兩岸軍事敵對、尋求和平共處、和平發展的機制,而不是聯合兩岸軍事力量,共同應對外部威脅的機制。共護主權與該性質不符。二是現實做不到。把做不到的東西規劃進來,不僅難以實現,還會產生負作用。當然,不排除兩岸以資源開發等其它方式共護東海釣魚島及南海海域主權權益的可能性。

  第六,人道救援合作類措施。在各種災難事故,包括軍用艦機的意外事故中,不應排除使用軍事力量參與救援的可能。在以前的災難救援中,軍隊也參與過,但都是隨機行為。我們認為,兩岸軍事力量參與人道救援,能夠最大限度地提高救援效益,兩岸軍隊應建立相應的合作救援機制。這是6類基本措施中唯一帶有合作意義的措施。

  以上三大原則、六大措施,再加若干具體規則,可簡稱為未來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36X”內容體系。

  三、關於建立的路徑行選擇

  史曉東說,建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既可以由大到小,由原則到具體,也可以從具體問題談起。

  就6類基本措施而言,首先應解決交流接觸問題。在此基礎上,既可以從避免衝突談起,也可以從化解敵意,或者人道救援談起,先緩解敵對。但是,從建立機制的角度講,我認為應先從避免衝突談起,這是兩岸結束軍事敵對的基礎與核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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