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總統於去(2012)年8月發表“東海和平倡議”建議爭端各方首先透過對話擱置主權爭議,其次經由合作開發共享資源。“東海和平倡議”提出後,廣受各國政府人士、國際媒體、專家學者的支持,包括日本野田內閣之外相玄葉光一郎表示能體察“東海和平倡議”及其“推動綱領”的基本精神,並推動務實且具體的合作;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大江健三郎等80餘名專家學者召開記者會,認為倡議應被廣為宣傳;日本時報(The Japan Times)更有兩次社論明確指出,呼籲日本正視東海和平倡議,並擱置主權爭議;此外,美國知名智庫、學者、國會議員都曾公開表態認同,美國國務院也多次表達呼籲相關各方透過和平方式解決相關爭議,實與我“東海和平倡議”之精神一致,去年8月8日美國國務院前副發言人、智庫史汀生中心(Stimson Center)東亞計劃主任容安瀾(Alan Romberg)即認為,“‘東海和平倡議’匯聚並促進許多有用的基本原則,這是具可行性、務實的想法。”,8月11日美國“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副會長、AIT台北辦事處前處長包道格(Douglas H. Paal)亦認為,“馬總統之“倡議”甚為合理且有助益,‧‧‧”;比利時當代中國研究中心主任霍爾斯拉格(Jonathan Holslag)則直言,“當前日本與中國大陸因為釣魚台主權問題而僵持不下,馬英九此時提出這項倡議,應受肯定與歡迎,不過中國大陸並未積極回應,因此成效有待觀察”。
中華民國對於解決釣島爭端之立場較為明確,認應採取談判(協商)、調解(斡旋)、仲裁或訴訟等和平方式解決,馬總統於去年8月20日接受日本放送協會(NHK)專訪時亦表示,必要時可使用國際法將爭端提到國際法院來解決爭端。然而中國大陸迄今除對我“東海和平倡議”未有任何正面回應外,亦不願將本案交付國際法院解決,更未提出任何和平解決之具體作法。因而所謂兩岸聯手保釣真不知從何做起?
三、文先生於文章中稱“中國大陸並不否認台灣對釣魚島擁有主權”,然而證諸中國大陸在台日間歷次漁業會談時之作為,恐非事實。
多年以來,對台日間舉行之16次漁業會談,中國大陸方面從未表示支持,甚至幕後予以掣肘,每每在我方與日本洽談漁業會談前,中國大陸外交部皆會發言抨擊違反“一中原則”;日本更因囿於大陸態度,迄未願與我方就實質議題深入洽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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