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是,2011年4月的一個巧家縣“舊城改造”項目,竟也牽涉到了作為農村的迤博村。
2011年6月,政府拿著上述存疑的146號精神,要求迤博一、四、五組村民交出土地。鄧勇,這位種著芒果樹、住在農舍的農民,至今沒想通,他們村什麼時候變成“舊城”了。可根據第4號公告,“迤博村一、四、五組涉及被征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必須在2011年6月20日前,持土地權屬證明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到巧家縣縣城舊城改造建設管理局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交付被征土地。”
鄭建偉說,“舊城改造不可能涉及集體土地徵收。舊城辦的做法明顯違規。”
走在舊城與新城交會的青年路,可以看到一排排搭建的木棚子。古世林每次經過,都不得不警醒自己,不要成為他們那樣。上次狂風暴雨,有一戶的棚子就被吹倒,差點出了人命。
5月13日,記者走進一間木棚,看到一位85歲的老奶奶。木棚搭建於10年前,因當時修青年路必須搬遷,補償協議未達成,房子被強拆,在路邊搭棚子住,政府每天每人補償1斤米。
此次爆炸案中死亡的姓冉的女人,村民們都知道她的故事,土地徵收時,她嬌小的身體鑽到了挖土機下,結果被幾個男人粗暴地架開。這次房屋徵收,她早早地去排隊。
現在,她無辜死去,爆炸現場不會留下任何痕跡。只剩下被楊玉強燒著的那輛摩托車,躺在服務大廳附近的草地。
28號文件部分內容
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由批准徵收的上級人民政府裁決。土地徵收中的爭議不影響徵收土地方案的實施。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必須服從國家徵地的需要,在規定的期限內移交土地,不得拒絕和阻撓;如不按時移交土地,由縣國土資源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費用由不移交土地的農戶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