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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慣出電信傲慢的壞毛病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2-16 03:07:01  


  最近,哈爾濱工商局啟動“叫停電信收費不合法規則”行動,叫板電信行業的計費方式。有人說這是一場“神仙打架”——是兩個強勢部門在掐架。我覺得,公眾不能以旁觀者心態來看待這場衝突。這是一場需要凝聚政府和民間力量馴服壟斷巨頭的博弈。目前,哈爾濱市40多名律師聯名發表聲援信,支持工商局的執法行動,70餘名電信用戶也聯名表示堅決聲援並參與工商部門的維權行動。

  電信質疑工商部門是越權執法,難道工商部門沒有權力執法嗎?當然不是,工商部門的一大職能是“依法組織監督管理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面對電信的壟斷,怎麼沒有權力查處?

  工商部門還有一大職能是“依法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商品行為,受理消費者申訴,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電信“以分而不是以秒計費”的方式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權利,工商部門收到過無數的投訴,怎麼沒有權力查處呢?面對這種嚴重的壟斷行為和侵權行為,工商部門保持沉默,才是失職。

  習慣了游離於監管之外、淩駕於法律之上、藐視一切監管的電信部門,還真的以為沒有部門可以管、能夠管得了他們了。是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規定,電信業的監督管理職責屬於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一方面,這種監督並沒有排他性,並不是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壟斷了對電信的監督;監督權是一種廣義的權力,其他權力部門,從工商到商務部門,再到輿論和公眾,都有權行使監督權。另一方面,當下政企不分的體制下,實際上是很難寄望信息產業部門對電信企業進行有效監管的。這種情況下,更需要來自異體力量的監管。工商部門,就是一種異體的監督力量。

  這一次電信對工商的高調指責表明,電信已經被慣出了一種藐視一切的壞毛病。這種壞毛病是誰慣出來的呢?當然是壟斷的體制,長期缺乏監督,長期壟斷著行業的資源,可以藐視消費者,可以不把媒體批評當回事,久而久之忘乎所以,甚至不把工商部門放在眼裡了。這種毛病,其實就是壟斷病。這一次,看看可以與其平等博弈的工商部門怎麼給他們教訓。(時間:2月14日 來源:新民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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