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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對“裸官”徹底說不 讓國民重拾信心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1-08 09:25:11  


 
  回到制度層面,2010年4月,中共中央審議並通過《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和《關於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加強對官員個人事項的監督與監控。由是觀之,廣東省此時出台規定限制“裸官”使用,試圖向“裸官”開刀的可貴嘗試應被肯定,當然,個中細節仍不乏可商榷之處。

  從適格主體角度看,“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這一界定,延續了中央有關規定中對“裸官”的有關表述,在詳細界定時,採取情況列舉的方式對“均”字窮盡可能,卻忽略了對“半裸”現象的覆蓋與規制。而“半裸”所可能存在的潛在危險,實際並無二致。而對於“原則上不得擔任黨政正職和重要敏感崗位的領導職務”這一媒體報道中的引述,則存在規定欠明確的問題,人們需要知道,“重要敏感崗位”指代具體哪些職位,而且還有出事頻率並不亞於黨政正職的那些實權派副職崗位,亦亟需納入相關規定所能震懾的範圍之內。

  文章表示,對權力的監督與管束,可以有側重,卻絕不能存疏漏。正職還是副職,重要敏感與否,都應當成為被一體監督的對象,予以嚴管嚴控。對權力的警惕,不因職位的變化而有輕重緩急的區別對待,而且這種警惕應當制度化且可以被預期。圍繞“裸官”所應當採取的政策應對,也不能局限於“市縣領導班子”中的“黨政正職和重要敏感崗位領導職務”,安頓家室於境外,於忠誠度而言其已然喪失服務國民、執掌公權的資格,於能力角度觀之,則必須立案深究其不菲財力的來路與去向。對“裸官”及其行為的絲毫寬貸,都將有損國家在國民心中的形象,沒有任何退路,容不得哪怕一丁點曖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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