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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私家園林——北京蓮園原有3600平米,因私搭亂建等導致殘存不到500平米。 |
劉伯承舊居因80多年前劉伯承等先輩在此成立中共重慶地委軍事委員會,並發動“瀘順起義”而成為重慶文物保護單位。如今,這一舊居變成了“光架架”,不僅垃圾遍地,周邊土地也被建築擋板圍起。
位於重慶的文保單位陳誠公館,現已變身為每平方米售價兩萬元左右的某樓盤“豪華餐廳”。這一建築的原有裝飾已多處損毀,其中的上將廳、建國廳被改裝為會議室、接待室,其他各廳被設置成為餐廳包房,安裝了豪華燈飾和吊頂,地下室也被改建為廚房和酒窖。據介紹,這裡可同時容納近200人就餐,人均消費600至800元。
困局
“合理利用”無具體標準
從法律上講,我國文物保護法只規定對文物古建要“合理利用”,但無“合理利用”的具體標準。
一些占用文物古建的房地產開發商表示,“只要大體結構不破壞就行,至於雕刻、石碑、浮繪等附屬物,也只能拆掉、移動或更換。”
“對文物古建的‘合理利用’,本來是文物保護理念的進步,但在實際操作中卻走了樣。”南京博物院原院長徐湖平認為,為盡快獲得利益,很多地方在建別墅、開餐館及會所,將公共文化資源變成了私人經營場所,留下了諸如明火控制不嚴、電線老化等安全隱患。
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周學鷹表示,文物古建變身別墅、餐館,暴露了文物保護與商業開發的現實矛盾,“從目前狀況看,利用有些過度,而管理明顯滯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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