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30日電/《世界知識》雜誌文章指出,近年來,美國國會提出的針對人民幣匯率的法案多達幾十項。2010年9月29日,美國眾議院更是以348比79的投票結果通過了《公平貿易貨幣改革法案》,這是美國第一部針對人民幣匯率邁出實質性立法步伐的法案。雖然這部法案最終成為美國法律的前景暗淡,但卻值得我們密切關注。
美國對人民幣匯率的指控及其變化
美國對人民幣匯率指控,概括起來,可以分為國際貨幣法的指控和國際貿易法的指控,且隨著時間的演進出現了一些新的變化。
國際貨幣法的指控
美國對人民幣匯率安排的國際貨幣法指控,主要有匯率操縱和匯率嚴重偏差。
關於匯率操縱。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執行董事會的界定,匯率操縱是指有關國家通過有目的、有意識地實施影響匯率水平的政策造成匯率低估,以此擴大對外出口的行為。美國指控中國操縱人民幣匯率的法律依據是現行《國際貨幣基金協定》(以下簡稱《IMF協定》)第4條。該條規定,IMF各會員國不得為妨礙國際收支有效調整或為取得對其他會員國不公平競爭優勢的目的而操縱匯率或國際貨幣制度。美國國會有關議員最初提出的針對人民幣匯率的法案主要是依據匯率操縱。他們指控中國操縱了人民幣匯率,使中國獲得了不公平的競爭優勢,違反了《IMF協定》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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