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台灣難任意簽署FTA 兩岸很棘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7-27 00:39:48  


 
  綜上所述可知,ECFA的簽署,並不意味著兩岸關係自然而然地進入政治談判階段,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任重道遠,“先經後政”只是就議題難易度的排序,ECFA也只是對兩岸經濟合作的框架性規定,全面落實尚需時日,況且政治談判也決非一個經濟要件就可滿足,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總體上還是要堅持以民為本,以政治互信為前提,以促進交流、平等協商為路徑,以求同化異、共創雙贏為目標,本著先易後難、先急後緩、循序漸進的事務發展規律,一步一腳印地逐步向前推進,欲速則不達。

  鑒此,ECFA簽署後的第一步,應是透過一系列具體步驟加以全面貫徹落實。包括:落實並續商早收清單,繼續商簽貨物貿易協議、服務貿易協議、投資保障協議,成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建立兩岸產業、科技合作機制和貿易爭端解決機制,以及隨著兩岸直接三通和各項交流日益密切而提上議事日程的兩岸各領域的合作機制,兩會互設辦事處,兩岸各自內部的相關法律法規制訂修改補充完善等。這些事務性、功能性、庶民性的事務,均非短時間內可一蹴而就。相反,隨著兩岸民間大交流大合作的深入,新問題、新挑戰將層出不窮。在台灣特殊的政治生態下,兩岸關係的每一步進展都備極艱辛,例如已簽訂的14項協議特別是ECFA,均遭遇極大的干擾與阻力,ECFA後續的具體談判諒亦不會輕鬆,遑論敏感度高、內部分歧嚴重的政治議題了。

  與落實ECFA相關的是台灣方面希望與其他國家簽署FTA的問題。台方認為自己是WTO成員,有權自主與其他WTO成員簽署FTA。祖國大陸則認為,台灣基於經濟需要希望簽署FTA可以理解,但與大陸建交國簽FTA已超出單純經濟問題的範疇,因為所有與大陸建交國均堅持“一中”原則,大陸一貫反對與大陸建交國同台灣“發展任何形式的官方往來”,簽署“任何官方性質的協議”。因此,如何界定FTA的性質、拿捏處理分寸,對兩岸而言都是新的挑戰。大陸方面提出“符合九二共識、合情合理對待、務實妥善處理”的原則,展現了大陸方面特事特辦的誠意與善意。如果台方以為兩岸簽ECFA後,台可以任意與其他國家(包括與大陸建交國家在內)商簽FTA,大陸無權過問,這恐怕是對問題的特殊性存在誤解,認識不足,既不利於增進兩岸的政治互信與營造和諧氣氛,也不利於達到台灣希望盡快多簽FTA的目的,希望台方能夠三思而行。相信只要雙方有基本的政治互信,坦率溝通協商,這一問題定能得到妥善解決。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