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人員往來
第三,兩岸交流也可能會涉及人員的往來。不過關於人員往來的問題,基本上WTO對人員往來的規範著墨不多,主要涉及到服務貿易中針對自然人移動的開放程度與限制。自然人的移動多隻針對商務人士的停留、往來,或者是跨國企業內部高階人士的調動,各會員承諾給予多少的停留時間與簽證等方式。另外,自然人移動也會涉及專業人士以自然人方式提供之服務,不過目前台灣主要僅針對前項有所開放,專業人士提供服務的部分,僅承諾開放其他會員之國民得參與取得台灣相關資格與證照的機會,並未開放其他會員之專業人士可直接以自然人在台灣提供服務。不過台灣現在對中國大陸方面對於前述兩項內容,均尚未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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