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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既為傳媒 何苦自滿於“裸體與屍體”?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11-27 08:12:03  


  中評社台北11月27日電/台灣蘋果日報“動新聞”以羶色腥的擬真畫面,手機上線並在網路上試播,引發各方爭議。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廿四小時內,從無法可管,到立即開罰。

  中國時報社論指出,站在媒體同業的立場,我們極不願意政府機關以“管制”的方式,阻絕或壓抑新聞自由、言論自由、乃至媒體更具創新的發展,但是必須嚴正指出的是,即使“裸體與屍體”是社會新聞的兩大元素,當“動新聞”將造成裸體與屍體的過程與結果,血淋淋地繪製成動畫,播放上網、手機上線,標舉言論自由大旗的媒體同業,請你也拿出一點點做為人的基本道德良心。 

  台灣社會從威權到開放,最自豪的就是言論自由,多少新聞前輩犧牲個人身家財產,爭取的就是這四個字,我們可以爭到連《出版法》都廢了,就是拒絕讓政府的手,伸進媒體,我們為民喉舌,拒絕充當政客的傳聲筒。當報紙發展到沒有一個主管機關的時候,其實最需要的就是媒體自律,每一位從業人員都要戒慎恐懼地知道,自己每天的工作,傳播的不只是訊息,更重要的還有“價值”。 

  所謂的“價值”,一點都不複雜,化約成最簡單的話:報導惡事,引以為戒;報導善事,發揚光大。 

  社論指出,蘋果日報的新聞同樣有他們的價值,很多人對蘋果挖掘政商名流八卦緋聞婚外情不以為然,從另一方面來看,如果蘋果不只是為了滿足讀者的偷窺慾,那麼蘋果的道德標尺可能比任何媒體都要更高,在他們筆下,不容許任何出了名的人有婚外情。可怕的是,他們在另一方面卻以近乎下流的方式,製作各種色情暴力虛擬漫畫,取代新聞照片,舉凡淫醫獸父狼教授,性侵凶殺甚至入監服刑者必要的探肛檢查,都可以成為蘋果賣報紙的“圖像”。過去數年中,政府機關少有罰款;民間社團雖有批評,從未施壓;傳播學者拿著放大鏡檢視各媒體,卻鴕鳥般地以“我不看蘋果”,無視其內容,直到“動新聞”產製出爐,才赫然發現:這樣的新聞呈現方式已經在不知不覺中扭曲了新聞價值。 

  新聞到底是什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委彭芸說,“動新聞”根本不是新聞。除了“裸體與屍體”,新聞最重要的元素必須是“真”,新聞事件必須是真實發生的事,這就是為什麼新聞照片很難允許合成照片,如果必要都得在一定規範之下。新聞也不同於書籍和電影,新聞只有一個“普級”,一份報紙在報架上陳列,包括各個版面不同的素材,這份報紙應該適合闔家觀賞,既不可能以塑膠封膜包住報紙,要求十八歲以上成年人才可購買,更不可能要求超商查驗身分證做為買報紙的依憑,如果賣給十八歲以下孩子就開罰。“動新聞”網路試播、手機上線後,問題比報紙在超商販售更嚴重,因為政府也不可能訂定法律限制十八歲以上成年人才得持有手機或使用網路。 

  有線電視台還有鎖碼頻道,稍為超越尺度者得晚上十點以後才得播放,“動新聞”則是廿四小時可以取得。日本性侵暴力電玩,再恐怖還是明確告訴你:那是電玩遊戲;“動新聞”則是血淋淋地告訴你:這就是你身處的社會每天所發生的事,這就是那個受害人所處的困境。很難想像,“動新聞”使用這些近乎變態的擬真畫面,到底想要刺激讀者的那一種感官反應? 

  無可諱言,壹傳媒進入台灣之後,從通路到媒體產製都開創出新聞的路徑,對媒體生態造成極大衝擊,這是壹傳媒的本事,在企業經營之外,他可以不去考量“道德與社會責任”這件事,在壹傳媒的標準裡,新聞不外乎:裸體與屍體,枕頭與拳頭,並用揭弊爆料包裝人性陰暗面。前台北市副市長金溥聰離開壹傳媒,就是無法接受壹傳媒的新聞價值,但是,道德與自律卻敵不過營利兩個字,包括中華電信迄今為止,都不明白目前還擁有最大官股,總該有一點道德感,拒絕讓這樣的新聞內容手機上線。 

  缺乏道德與自律的台灣社會,卻必須保障蘋果的新聞自由,即使他以新聞之名,販售性與暴力,並以此成為台灣銷量最好、錢賺最多的媒體,卻不可能贏得尊重。雖然,尊重值不了幾個錢,但是,當人錢賺夠的時候,午夜夢迴,總要想想人生所為何事,既已為傳媒集團,何苦自滿於“裸體與屍體”的新聞取向?


    相關專題: 兩岸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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