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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臻美事件要先保學生再追責任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6-03 14:48:49  


  中評社香港6月3日電/香港《大公報》今天發表題為“臻美事件要先保學生再追責任”的社評說,教育局局長孫明揚昨日證實,一個四人專責小組已奉派進駐基督教臻美黃乾亨小學暨初中學校,就該校的行政及財務問題展開調查,以及部署辦學權的移交。而迄今為止,該校校監梁淑貞仍未露面交代帳目詳情。

  與此同時,三百多名臻美學生家長昨晚舉行集會,要求學校繼續開辦下去。目前該校共有學生五百多人。

  社評表示,此次臻美學校出現的辦學風波,可說相當罕見,亦反映了現行資助制度在監管、運作上存在的一些問題,值得政府及辦學團體正視。

  社評指出,事件中首先令人驚訝的,是當事人梁淑貞既是辦學團體主席,同時又擔任學校的校監,一度還兼任校長,而她本人並無出任校長所必須的學歷和資格。如此一身多職、角色衝突,“自己管自己”,又如何可以確保問題不會發生?

  同樣,臻美是一所直資學校,每年由特區政府提供數達二千萬元的資助,按照“學校條例”,校方必須每年向教育局提交收支賬目及財務報告,接受查核。但自二○○○年學校開辦以來,已曾多次遲交報告,直到此次出事前,過去兩年的財務報告還沒有向教育局提交。

  社評稱,更有甚者,按照辦學條例,直資學校須設立校董會負起監管之責,但臻美校董會六名成員中,除梁淑貞本人外,另一人是其丈夫,另兩人是其姐夫,“皇親國戚”一家親,大權“一把抓”。

  在此情形下,更出現了“自己承包自己”的怪現象,臻美學校的圖書館、社工及資訊科技等服務,全部外判予一家公司承包,學校每月支付十多萬元,而這家公司竟赫然又是由梁淑貞所開辦。

  種種事實已清楚顯示,臻美在經營管理以及監督上存在極大漏洞,校政長期由一人把持,任人唯親、自行包攬、帳目不明,問題已昭然若揭。

  教育當然是一項神聖事業,臻美機構亦打出宗教團體的牌子,但不能排除有人“掛羊頭賣狗肉”,以辦學為名、以宗教為掩護,實質是魚目混珠、企圖從中漁利。而且,事件曝光後,已經有不少家長投訴,有人曾以發展校務為名向他們進行募捐甚至借錢,涉款達到一百五十多萬元。

  而更值得關注的是,臻美事件的出現,明顯是有人在利用政府倡行“多元辦學”之機,大鑽法例上的空子。臻美學校是在世紀初開辦的,當時特區政府正銳意改革教育,提出了“拆牆鬆綁”、“多元辦學”、“拔尖保底”等一系列措施,一批新興辦學團體遂告應運而生,紛紛申請辦學權,向政府要錢要地要校舍。而此一辦學上“百花齊放”的局面,在總體效果上應該說是好的和成功的,但不能排除“害群之馬”的出現。而教育當局在“多元辦學”的同時,在監管上仍沿用已制訂多年的“學校條例”,一切要靠辦學團體及校方主動申報,如此也不免予別有用心者以可乘之機。

  社評又說,眼前,教育局已接管臻美,準備將該校的辦學權交與另一團體,在九月的新學年續辦下去。此一決策是正確的,臻美辦學人其身不正,但學生、教職員工是無辜的,特別是五百多名學生,教育局必須確保他們的就學權利,協助他們在原校繼續學業或轉校。至於辦學者的個人責任,也必須被依法追究,以杜絕不正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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