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15日電/在法國,隨手拿起一張華文報紙,都能看到征婚的版面。在這些征婚版上,無論是男征女或者是女尋男,都有一個共同點:對方是法國籍。
中國僑網報道,造成這種情況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按照法國現行的法律,與法籍人士結婚並共同生活3年以上,可以申請10年居留;夫婦在法共同生活4年以上,可以申請加入法籍。
在法國巴黎讀書的沈同學說:“在法國為了入籍而結婚的華人女性很多,她們最理想的結婚對象是法籍華人。”
華人而立男入贅法國花甲婆
許多通過假結婚獲得國籍的人,都不太願意對外人提他們的過去。在馬賽打工的趙先生現在還在“熬”他的婚姻生活。他說起婚姻狀況時,語言中充滿了自嘲。趙先生今年30歲,福建人,2000年偷渡到法國,開始一直在打黑工。他在租房時認識了自己的妻子,一位年近60、名叫Florence的法國籍阿拉伯人。
“那時我正到處找房東,她是我見的房東之一。”趙先生說,“我是黑工,所以沒抱什麼希望能租到房子,我簡單介紹一下自己的情況就走了。”第二天,Florence主動約見趙先生,希望能一起喝咖啡,談談租房的事情。見面時,女方濃妝艶抹。談話時,她對趙先生很感興趣,有些言辭甚至充滿了挑逗。趙先生說,他當時很驚訝,但心裡也很快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盤。他想,要是和她結婚,身份問題就能解決了。當晚,他就“迎難而上”。
雙方“你情我願”,關係發展自然飛快。相識僅僅1個月,趙先生就求婚了,Florence一口答應了下來。“婚禮之前,她找來了律師,說明無論是離婚還是她過世,我都得不到一分錢的財產。我只能在婚姻期間住在她的房子裡。”趙先生說著笑了,笑容很苦澀。談及今後,趙先生只是含糊地說,拿到法國國籍後,他準備另尋發展。
拿到國籍後,她與他離了
在巴黎美麗城的唐人街有一家服裝店,老板林太太今年30多歲,來自溫州。她法語流利,經營有道。3年前她在法國和一個溫州老鄉結婚,現在育有一兒一女,生活可謂美滿。
然而林太太很少談及自己剛來法國時的情況,每次說起,她只是淡淡地說:“我來了10多年,早入了法籍。”
店裡的一個店員私下裡說出了林太太當初的情況。林太太是跟著蛇頭從土耳其輾轉偷渡到法國的。雖然她在法國有親戚,但沒有身份,權益沒法受到保障。沒有身份的人自身權益被侵害時往往不敢報警,因為警察很可能把他們遣送回國。
2000年時,法國嚴打非法移民。林太太被迫選擇假結婚來轉變身份。經人介紹,她和一個40歲上下的法國鰥夫辦理了結婚手續。作為酬謝,她付給了這個男子1萬歐元。
“當然要付錢,還要簽訂一些協議呢,比如是不是要共同生活什麼的。”店員說,“老板還挺幸運的,和法國人結婚那幾年,大家各過各的,那個男人沒來騷擾過她。”
幾年後林太太申請加入了法國籍,隨後她立刻和“丈夫”離婚。在朋友撮合下,她認識了現在的丈夫。幾個月後,兩個人就結婚了。
“老板曾經說過,對她來說,這才是她真正意義上的第一次婚姻。”店員說。
“有錢有伴有身份就夠了”
靠結婚獲得身份的人當中,也有少數運氣還算可以的。來自沈陽的王女士就是其中之一。
“在國內,我有一個兒子。那時我和前夫離婚,又下崗,日子很難過。有同事去歐洲賺了大錢,我一狠心就來了法國,兒子就讓他外公外婆帶了。”
王女士用旅遊簽證去的法國,言語不通,只能東躲西藏地延期滯留。她看到身邊有些人通過結婚來獲得身份,於是就找到了中國人辦的婚姻中介。
“我也沒什麼要求,就兩點:法國籍,最好是華裔,至少能說點漢語,好交流。至於報酬,我沒那麼多錢,只能先付一部分,餘下的以後再付。”
中介給王女士介紹了幾個,條件都談不攏,直到她遇見了現在的丈夫趙先生。趙先生已經入了法籍,來自中國台灣,比王女士大14歲。他在台灣有過一次婚姻,並有一個女兒。趙先生在巴黎做小生意,人比較斯文,兩人一拍即合就結婚了。六七年過去了,王女士拿到的不是法籍,是10年居留。“最早我想的是假結婚。不過現在也無所謂真假了,我有錢了,有居留了,也有了一個伴。這就可以了,我還要求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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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移民部決定在5月底以前設立一個有關取締移民和法國人假結婚的特別工作小組,對通過假結婚來獲取居留證的現象加大打擊力度。法國移民部表示,新設立的機構要在今年9月份以前提出具體措施,以協助地方民意代表和國家機關取締假結婚。法國還將監控一些“紅娘網站”,以杜絕其在介紹涉外婚姻中存在的違法行為。
根據法國移民部最新公布的數據,法國每年發的居留證中,70%給了法國國民的外籍配偶;每年加入法國籍的人中,與法國人結婚的占了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