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4日電/臺灣前“調查局長”葉盛茂通風報信扁家海外密帳,被法院重判十年徒刑,成了“調查局”的奇恥大辱,陳水扁因葉盛茂的“吃案”掩護,有恃無恐,還在“海角七億”曝光後,操弄所謂的“獨立建國”,雖然葉局長在法庭中,一再道歉、後悔,但為時已晚,大錯已鑄成,葉盛茂案,正是身為當權鷹犬的代價。
陳水扁海外密帳的曝光,緣於瑞士司法單位的凍結,如果沒有葉盛茂以“調查局長”的高位,二度掩護“吃案”,本案早已曝光,無所遁形。
聯合晚報指出,葉盛茂相信陳水扁外交用途的說法,而捨棄國際防洗錢組織艾格蒙的通報專業於不信,二年前,“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時,扁珍被檢察官認定為貪污的共同正犯,不久,艾格蒙又通報台灣,身為情報頭子的葉盛茂,解釋自己欠缺敏感度,再度向扁報告,如今看來,真實的情況應是,“老葉”頭已洗一半,只好“撩落去”,繼續掩護主子陳水扁。
葉盛茂深受陳水扁的提攜,發現扁家海外洗錢,第一時間,不是依法偵辦,竟選擇通風報信,身兼情報及犯罪偵辦頭子的葉盛茂,如何給民衆交代,法官變更起訴法條,改依圖利等罪重判,不輕的代價,正是“國家”給予未遵守法律的司法首長重重的懲罰。
葉盛茂的妻子,上午到庭聆判,等著接老公回家,結果因葉被判重刑還押,竟語出驚人指控“台灣沒有人權”,試問,葉盛茂以局長的身分,欺騙前後二任“檢察總長”、瞞騙“調查局”,然後徇私掩飾陳水扁,只因沒有老公交保,台灣就沒人權,這樣的邏輯通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