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年,深圳市委書記李灝還曾提出過一個探索性方案。”楊龍芳說,這個方案主要是成立三個委員會:一是行政委員會,這是市政府的議事機構;二是立法委員會,執行立法職能;第三是政務咨詢委員會,起政治協商作用。“三個委員會中,只有政務咨詢委員會運作過很短的一段時間。”
深圳曆史上有個特別現象---1979年建市後長達11年時間里未設人大和政協。“其實這是當時深圳市委領導有意為之,為改革留出空間”,楊龍芳說。這個局面一直延續到1990年。
2003年,改革重提。這次的改革方案主旨是按行政決策、執行、監督三者既相對分離制約又協調高效運轉的要求,探索建立現代行政組織結構和運行機制。這套方案被深圳一位學者歸納為“行政三分”。這個概念不脛而走,敏感者立刻聯想到西方的三權分立,最終也告流產。
“如果叫‘行政協調’而非‘行政三分’,可能就沒事。”黃衛平說。
投石問路
總結深圳的曆次改革,楊龍芳說,“這些方案有的沒有付諸實施,有的剛開始就宣告終止。但每個方案在曆史的長河中都沉澱了一些成果。”
比如1985年的方案,當時并沒有立即付諸實行,但是1992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授予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市政府制定地方法律和法規的權力。
“深圳的改革呈現出一種碎片化的現象,難以總體推進。”楊龍芳說。
《綱要》提出,深圳要“學習香港、新加坡的經驗,建立健全行政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適當分離又相互協調的運行機制”,“這其實是2003年‘行政三分’的翻版,如果說1988年的徐建方案和李灝方案是‘傷筋動骨’,現在的方案更多的是一種體制內的探索。”楊龍芳的觀點與黃衛平不謀而合。
有意味的是,深圳在高調推出《綱要》後,很快又收縮回去。5月27日的一場座談會,原本已通知媒體參加,但到了開會時又拒絕媒體采訪。
6月中旬,瞭望東方周刊記者聯系深圳市委宣傳部,一位姓武的處長告訴記者,“我們現在是只做不說,希望做出實績再宣傳。”
黃衛平分析,深圳高調公開改革方案,很可能是一種試探性的做法,“投石問路,看看外界的反應”。
“中國的前兩次思想解放都遵循一個規律。先有民間醞釀,再有知識精英和幹部精英推動,然後由最高領導人一錘定音。”黃衛平說。
政改觀察點
論者指出,與經濟改革相比,中國的政改要取得成功,必須得到中央更多的認可。“改革經常意味著突破現有政策甚至法律,也意味著風險,沒有高層首肯,地方官員很難有勇氣主動改革。”
楊龍芳也對深圳政改提出自己的建議,他說近期看差額選舉市長“不大可能”,但不妨在現有的幾個改革點之外增加新的改革點,形成立體的改革局面。比如在鄉鎮層面,讓政府官員逐漸退出人大,“使政府成為一個真正的有限政府和受到根本監督的政府。”
“問題的實質是如何進行整體結構性改革,防止改革的碎片化。”楊龍芳說,碎片化的改革雖然也能取得一些成績,但可能導致“改革動力下降”。
兩份改革文件,《意見》已獲通過,但內容更引人注目的《綱要》前途未卜。深圳政改,將成為這個特殊的年份觀察中國政改的一個特別切入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