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黃瓜,這道燒烤店、小餐館中常見的涼菜,合法地位受到了質疑。
近日,安徽合肥多家餐館因賣涼拌黃瓜被罰款5000元,原因是餐館未取得冷食類食品經營資質。
處罰的行為於法有據,沒有毛病。引人深思的是,為何很多小型餐飲店沒有相應資質?
是不想嗎?
合肥市市場監管局餐飲服務安全監管處處長戴芙蓉表示,在食品經營許可證上增加冷食類食品經營項目,需要轄區的市場監管部門現場驗收。“現實中很多小型餐飲店往往達不到驗收標准。”
不是不想,而是達不到。不是個別餐館達不到,而是很多餐館達不到。
實現“拍黃瓜自由”究竟有多難?
這個問題細小到食客們通常會忽略,更無心研究。但正從這個小問題上,我們不妨進一步思考,身邊大大小小的標准,有多少具備科學性與合理性?有多少能100%落地和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