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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擬立法劍指大數據“殺熟”,釋放了什麼信號
http://www.CRNTT.com   2021-06-09 19:00:21


 
  國家發改委市場所專家曾錚和王磊在《數據市場治理:構建基礎性制度的理論與政策》一書中分析,數據壟斷行為會從三方面損害消費者的福利。

  首先,數據壟斷行為會產生與傳統壟斷行為類似的價高質次的後果。實施數據壟斷的企業可能通過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達成壟斷協議等方式,在數字經濟領域實施壟斷高價直接損害消費者的福利,或者通過搭售等方式限定消費者的選擇權,或者通過提升消費者的轉換成本限定消費者的消費行為。

  同時,數據准入的不平等可能導致服務質量降低。比如,在搜索引擎領域,搜索引擎巨頭有動力也有能力優先考慮付費廣告商,而不是考慮為用戶提供相關性程度高、質量好的搜索結果。

  其次,數據壟斷企業還有可能利用其數據優勢,結合其算法和商業模式,實施數據歧視、數據合謀等壟斷行為。部分企業利用數據識別消費者的消費習慣和個人偏好之後,對消費頻次較高的消費者不僅沒有傳統意義上的折扣,反而通過價格歧視制定更高的價格(注:這裡就指的是大數據“殺熟”行為),使消費者承擔福利損失。

  此外,數據壟斷行為還可能通過侵犯用戶隱私,使消費者福利、權益受損。

  近年來,個人數據應用迅猛發展,但相關法律規範尚不健全,濫用個人數據等侵權問題屢見不鮮。深圳探索數據立法,通過法規制度建設,規範個人數據處理活動,強化對個人數據的保護,從而有效遏制個人數據侵權行為,切實維護個人數據主體的合法權益,是積極意義。

  而除了深圳之外,各地乃至全國的數據立法也紛至沓來——5月26日,《福建省大數據發展促進條例(草案)》提交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會議一審;5月27日,上海召開數據立法研討會;全國人大的消息顯示,《數據安全法(草案)》將在6月7日至10日舉行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上迎來第三次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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