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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瓶車樓道充電物業“無執法權”?這是對法律的無知
http://www.CRNTT.com   2021-05-12 18:44:40


 
  物業管理人員不履行法定責任、有法不依,這不僅是小區居民不能答應的,也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因此,對於“無執法權”這樣的話,公衆不相信,還得請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追究責任。

  這起電瓶車起火事故的教訓是深刻的。其中物業管理的態度,可足以令相關人員引以為戒。(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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