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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頭盔看房”現象或因人臉“對比權”失控
http://www.CRNTT.com   2020-11-27 21:40:21


 
  即便在疫情尚未消退,人們進入公共場所都被要求戴口罩的當下,售樓處的人臉識別系統依然能保持較高精准度。廣東省佛山市大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自稱,其安裝在江門駿景灣集團-領峰項目的人臉識別系統,一個月以來對絕大多數戴口罩的人臉識別率仍然高達97.77%。

  在現行法律法規基礎上,是否需要單獨制定一套針對人臉的特殊規定?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認為,民法典和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只對“個人生物識別信息”進行了規定,但沒有單獨提到人臉的問題,考慮到人臉信息的特殊性,針對人臉識別的特別規定勢在必行。

  朱巍告訴記者,人臉識別技術的關鍵在於收集者將捕捉到的人臉與存有該自然人其他個人信息的數據庫進行比對,以確認是否是其本人,這裡涉及到“子庫”與“母庫”的關系。

  “售樓處收集到的各種人臉可以視為‘子庫’,而存有人臉主人的其他個人信息的‘母庫’通常都掌握在公安機關手中,那麼問題就來了,是誰允許售樓處背後的技術供應商將‘子庫’中的人臉與‘母庫’進行比對的?是誰授權他們進入‘母庫’的?”朱巍認為,限制人臉識別的關鍵是限制與“母庫”進行比對的權限,該權限應該由“母庫”的掌握者,即公安機關來把關和審批,獲得授權的單位才有“比對權”。究竟哪類單位有權進行人臉采集和識別,應由有關部門制定出詳細清單。

  “現在搞人臉識別的單位太多了,小區物業、保安,還有賣樓的,都在做人臉識別,而且不需要任何審批,太泛濫了。”朱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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