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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夢鴿“喊冤”天塌不下來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8-10 14:49:30  


李雙江夢鴿夫婦以及兒子李天一
  法制晚報報道李某某母親夢鴿女士8月6日親赴北京市公安局報案,對GLOBAL夜半酒吧值班經理張光耀等人涉嫌介紹賣淫和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正式提出刑事控告。8月3日上午,夢鴿通過法制晚報獨家公開針對酒吧值班經理等人的控告信內容。夢鴿女士稱“無意為兒子作任何開脫,只要求還原一個真相”,並請求北京市公安局立案偵查、嚴肅處理。

  在李某某母親夢鴿最新公布的“李某某”案情中有兩個細節:進入賓館房間後,由於未成年人喝酒過量,除王某外,年齡均在15-17歲之間,楊某某主動幫助他們手淫,以促成性交易行為。2月17日上午8點多,李某某等人離開湖北大廈,並與張某打電話,告知已按照約定給了楊某某2000元嫖資。一個是“幫助手淫”的細節,一個是收受“嫖資(出台費)”的細節,如此屬實無疑會讓李某某涉嫌輪奸案峰回路轉。支持這一事件為“輪奸”的部分人群可能認為,李某某母親夢鴿提出的“新的證據”未必不是無中生有,也未必不是為李某某等減輕罪責心態之下的“良苦用心”。

  然而,針對這樣一個涉嫌公眾輿論也涉及對眾多權益人保護的“輪奸案件”,其最終決定事件走向的依據仍然離不開客觀公正。李某某等究竟是否強姦(輪奸),不能僅靠女方一面之辭,需要用充足的證據說話。但夢鴿提出的“新證據”顯然對女方不利,一個就是是否存在“違背婦女意志”,但從案情細節分析,女方跟隨李某某等人離開酒吧吃飯應是自願的,即使到賓館開房同樣不能自動認為和證明就是“違背意願”,目前,只要警方不能拿出在賓館房間的“強姦證據”,而夢鴿如果能拿出一幹人在賓館房間內部行為不存在“強迫”的“證據”的話,“強姦(輪奸)”行為將難以認定和談起。尤其令人擔憂的是,當事人楊某某又確實在第二天早晨收受了2000元“出台費”,這裡面無疑再一次對女方不利。

  任何一個案件,公眾最希望的是看到公正的結果,無論及於未成年人李某某,還是可能屬於“受害人”的楊某某。楊某某可能的被“輪奸”需要通過證據認定,而李某某身為未成年人,其合法權益同樣需要尊重。這一事件,或許依然會“一波三折”,譬如酒吧及酒吧經理可能的涉嫌“介紹賣淫、敲詐勒索”案中案都應該一並查清事實。但從目前看,與案件真相和事實相關的“賣淫與否、敲詐與否”,其實從目前李父李母的短信和電話內容證據上,更有利於李某某方。

  社會公眾應該充分相信法律和法官的評判,法律判決的結果應該做到“不枉不縱”,既不放過一個“壞人”也不能冤枉一個“好人”。在時下這樣一個社會輿論日趨透明、法制觀念日益強化的今天,“冤假錯案”的發生只會越來越少,法律的公平公正會更多的得到堅守。由此分析,哪些擔心法院和法官不會做出公正審判人群,應該放棄這種不必要的擔憂,讓當事人李某某說話“天塌不下來”,讓夢鴿“喊冤”天也塌不下來。“黑的白不了,白的也不可能變黑”,最終,事實和法律終將會對這一涉及面廣、引人廣泛爭議的“輪奸”案件做出公正的判決。(時間:8月9日 來源:東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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