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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怎麼成了“受害者”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7-12 12:08:23  


李天一曾在網上炫耀豪車
  7月10日,李雙江之子李天一的兩名代理律師稱,他們將為涉嫌強姦的李天一做無罪辯護。此前,他們曾在博客發布聲明,稱公安機關以真實姓名披露案情涉嫌侵權;該聲明還稱,媒體不能僅因為對個別所謂“星二代”的某些行為看不慣,而放棄客觀全面、努力辨別案件是非本末之責,“媒體有義務愛護和保護未成年人,有義務愛護和保護大半生為人民群眾帶來歌聲和歡笑的老藝術家們”。

  這是一份堪稱“奇葩”的聲明。通讀全文,貫穿始末的核心意思是——李天一不僅無罪,而且還是“受害者”。這兩位律師反覆強調,這只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公安機關披露案情以及媒體報道此事,侵害了李天一作為未成年人的隱私權;按他們的邏輯,李天一等人之所以會在酒店輪奸女性,首先要怪酒吧給李天一等人賣了酒,其次要怪酒店讓李天一順利開了房,所以他才是“受害者”。

  “李天一案”在經歷長時間的偵查之後已被提起公訴,從公安部門目前披露的信息來看,事件經過和核心事實已基本沒有爭議。作為專業的法律執業者,辯護律師替當事人說話無可厚非,但即使如此,也不可能讓李天一從一個“施害者”變成一個“受害者”。

  不可否認,李天一案中,確實有未成年人保護不到位的地方,但是,把他犯罪的過錯歸咎給酒店、酒吧顯然不合適,倒是李天一的父母有必要反思一下自己的責任。早在2011年,李天一就鬧出了無照駕車打人的惡劣事件,而據媒體報道,在他14歲的時候,其母夢鴿就送給他一輛寶馬車。無論是從保護未成年人,還是從教育子女的角度來說,這樣的舉動都是很失敗的。此外,李天一作為名人之子,此前也參與表演、上節目,算是半個公眾人物,現在網上流傳的照片、視頻也多是那時留下的。現在要讓公眾對他“閉口不談”,顯然既不合理,做起來也有難度。事實上,現在媒體和網友談論這一案件時,並沒有完全對李天一進行匿名處理,主要是因為這起案件已升格為一起公共事件,公眾對這一事件的關注帶有監督性質。

  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李天一的律師拿媒體報道侵權說事,無非是想岔開話題,轉移公眾視線。但圍觀者不會吃這一套。如果李天一的父母覺得公安機關和媒體侵犯了李天一的隱私,根本無需發布虛張聲勢的聲明,依法提起訴訟就行。至於將責任推卸給酒吧和酒店,顯然也無法改變李天一在這起強姦案中所扮演的角色。

  習近平總書記今年初強調,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媒體將聚光燈對准“李天一案”的每一個細節,網友對與本案相關的信息持續圍觀,正是基於對公平正義的追求。李雙江夫婦的“護犢”之心可以理解,辯護律師為客戶“代言”也無可厚非,但如果有人試圖通過非正常手段,讓李天一從“施害者”變成“受害者”,法律不會允許,公眾也一定不會答應。(時間:7月11日 來源: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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