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道之後,秭歸負責巡視組接待工作的秭歸縣委辦公室,就報道所披露的內容進行了回應,說80萬的費用中“包括省委巡視組工作期間的有關費用;歷年及今年以來縣委辦接待上級領導,外來客人以及來秭歸開展對口支援所發生的費用;添置辦公設備的費用,購買接待酒水的費用”。至於報道中高達113477元的“禮品”、領導購買手機、帶走平板電腦等,則沒有解釋。
巡視制度,是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通過建立專門巡視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對下級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監督的制度。一項制度的好壞,決定於它的實際成效;一項制度的執行成效,又取決於它的執行細節。作為歷史還不長的巡視制度,為了防止走偏,真正起到作用,不妨抓住秭歸“巡視組的賬單”契機,好好解剖一下這只麻雀。
一是巡視組究竟是哪些成員?20天究竟巡視了哪些內容?能否公開巡視組的巡視報告?這直接關係著巡視制度的公信力問題,關係著誰來監督巡視組的問題。
二是國家對公務接待等都有相關規定,秭歸僅僅煙酒就花費13萬餘元,是否合乎接待規定?中央也三令五申地禁止公款旅遊,巡視組一行還耗資12萬多元包了艘旅遊船游覽長江三峽,是不是明知故犯?
三是對於報道中高達113477元的“禮品”、領導購買手機、帶走平板電腦等,秭歸官方沒有解釋,上級部門應該主動查一查,弄清楚是否確有其事;即使還回去了,是不是“送”後迫於輿論壓力再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