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巡視組的重要任務就是到下面“挑刺”的,地方官員不敢“得罪”。於公,可能會影響當地取得上級政府資源、政策方面的支持;於私,可能會影響具體官員的升遷。在這種情形下,地方在接待時唯恐接待不周,甚至攀比接待。
而地方接待又不走上級部門的賬目,所以,上級部門也不會輕易去查。上級不查、負責接待的不舉報、民眾不知情,那就只能靠巡視組的自我監督,違規的“奢華巡視”由此發生。
這些問題理應引起有關方面的警惕。提高巡視制度的監督效力,回應民眾的關切,當然需要主管部門加大對巡視組的監督與核查力度,更要提高巡視制度的透明度。不僅巡視的開銷需要公開,巡視的過程和結果,都要對外公開,這樣才能保證巡視組既不因地方奢華接待而“報喜不報憂”,也不因地方接待不周而“打擊報復”。
當然,有關方面更要從“豪華招待門”中吸取教訓,正視巡視工作與地方接待之間的利益衝突。如果明確巡視工作的所有開銷不得由被巡視者承擔,響應輿論呼籲“巡視組下鄉自帶幹糧”,不給地方接待以可乘之機,那麼,恐怕就很少會發生“豪華接待”,也不會被地方官員借機“揩了油”,巡視組還要替他“背黑鍋”。(時間:9月16日 來源:新京報) |